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我市拟出台《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文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相关单位积极提出修改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2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九章路222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509办公室,来信请注明 “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意见”;
2.704110888@qq.com,邮件标题标注 “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意见 + 单位 / 姓名”。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旺 联系电话:0730-5222469
附件: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