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伊比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双皮鞋及10万个纸质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汨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2018-12-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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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伊比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双皮鞋及10万个纸质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伊比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双皮鞋及10万个纸质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双皮鞋及10万个纸质包装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弼时镇白沙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伊比亚鞋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在汨罗市弼时镇白沙村建设年产3万双皮鞋及10万个纸质包装盒建设项目。该项目以po革面料、po里布、po鞋底、棉线、白乳胶、树脂、水性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裁剪、制帮、钳帮、定型、喷漆、刷胶、粘合、烘干、打磨、成型、整理包装等工序生产皮鞋,以瓦楞纸板、彩纸、水性油墨、玉米淀粉胶、铁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分切压线、印刷晾干、裱纸、模切、装订等工序生产纸盒,总占地面积20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32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水帘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导入Feton试剂氧化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绿化带施肥浇灌,不外排;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水、污水管网,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胶合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使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排放限值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水性油漆和水性油墨,尽可能使用全封闭自动化生产设备,打磨机自带除尘装置,喷漆设备自带除漆雾水帘,第一时间对皮鞋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冲床、压型机、压底机、印刷机、冷冻机、喷漆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边角余料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1t/a,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初始分配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