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鸿达制冷配件厂年产102万件汽车空调配件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汨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2019-01-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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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鸿达制冷配件厂年产102万件汽车空调配件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鸿达制冷配件厂年产102万件汽车空调配件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2万件汽车空调配件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大荆镇

建设单位

汨罗市鸿达制冷配件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在我市大荆镇建设年产102万件汽车空调配件整治项目。该项目以铝管材、铝棒材、铜管材、铜棒材、铝环、橡胶管、塑胶套、PVC包装膜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电为能源、经清洗、开料、打磨、机加工、超声波清洗、组装、包装等工序,生产汽车空调配件、汽车空调套管,占地面积1614平方米,建筑面积166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更换的清洗废水经处理达到汨罗市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用废水转运专用槽车运至汨罗市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绿化带施肥灌溉,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金属部件焊接使用高频电焊机,无焊接烟气产生,开料、打磨、机加工等工序在封闭车间内操作,尽可能采用自动化全封闭的加工设备,车间内配置移动式吸尘装置,通过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安装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等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冲床、钻床、铣床、旋磨机、切断机、倒角机、超声波清洗机、空压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不合格品、边角余料、金属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矿物油、中和沉淀渣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一起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杜绝乳化液、矿物油、废水等的跑冒滴漏,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