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东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结构水性防火涂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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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子产品循环利用再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原租赁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G536北侧的闲置厂房,从事报废共享单车、摩托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及深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现因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14721.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在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东片区湄江河路与金塘路交汇处西北侧建设废弃电子产品循环利用再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原厂区内仅冷藏、冷冻展示柜修复项目搬迁至新建厂区,本项目建成后原厂区不再生产。本项目主要是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进行拆解或再制造,拆解产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拆解房间空调器25万台、电冰箱30万台、洗衣机30万台、电视机20万台、电脑15万台、吸油烟机20万台、电热水器20万台、燃气热水器20万台、打印机20万台、复印机20万台、传真机20万台、监视器5万台、电话机30万台、移动通信手持机100万台、小型家电100万台、小型电子电器100万台、中型电器设备5万台;年再制造电冰箱5万台、空调器3万台、打印机和复印机2万台、通信设备5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硬化进场道路、覆盖防尘网、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和移动机械,防治车辆、移动机械尾气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运营期清洗废水先经隔油预处理后再与平衡盐水混合沉淀、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重金属污水管网排入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厂房分区防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等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拆解、破碎、分选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或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外排方式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均密闭负压作业,调漆、喷漆废气经过滤棉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并采取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4)外排方式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维修类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打磨工序密闭负压作业,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车间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 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进一步加强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涂料质量需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t/a、NH3-N≤0.1t/a、VOCs≤0.3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本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原址项目应停止运行并规范处理好遗留环境问题。 四、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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