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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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三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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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1.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健全监管制度。2.要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跟踪问效,逐一销号。3.健全汨罗市蓝天保卫战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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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 汨罗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坚决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担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汨罗市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2019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汨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和健全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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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效果 |
上级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措施等全面落实到位,在城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监管、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防治和全市秸秆及垃圾焚烧上,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线责任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