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凌晨,天心交警五中队在芙蓉路新姚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台车牌为湘A8***E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冯某体内酒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对冯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他竟然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了解,冯某是一名考驾学员,目前刚考完科目一,当天晚上在离家不远处饭店吃饭喝酒,吃完后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刚开上路几百米就碰到交警。民警依法将违法车辆扣留,因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冯某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考学员,请扣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文明守法驾驶从学习驾驶阶段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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