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实施限烧区秸秆焚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共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兼顾农业生产需求,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汨罗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低茬收割是关键、综合利用是根本、禁止焚烧是常态、有序焚烧要到位”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科学精准、分区管控、总量控制、错峰有序、过程监管、可防可控”思路,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管控、有底线”,压实各方责任。
二、实施范围及计划制定
1.实施范围:仅限《汨罗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明确的限烧区,覆盖磊石村、赤卫村、玉林村、新塘社区、武穆村等,不得擅自调整。
2. 前期准备:组织村组摸底调查,掌握耕地面积、农户信息、拟焚烧时段等,建立《限烧区耕地与种植户档案台账》。
3. 计划编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结合地理位置、焚烧面积及大气扩散条件编制计划,相邻村不安排同批次焚烧,面积较大的分批次实施,10月底前完成。
4. 安全管控:拟焚烧地块需远离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及交通干线,与林地边界间距不少于30米。
三、焚烧作业管理
1. 指令发布:根据市大气专班建议及本镇实际,向村(社区)下达具体焚烧指令。
2. 准备工作:村(社区)接指令后,启动响应机制,组织网格化巡查,通知相关农户,部署监管人员,落实防护措施。
3. 现场监管:执行“谁点火、谁看守、谁清理、谁负责”制度,由培训合格人员操作,监管员全程监督,关注火势及气象变化,遇异常立即处置并上报;空气质量恶化时,立即暂停或取消焚烧。
4. 善后处置:点火责任人在监管员监督下,以浇水、覆土等方式彻底处理余烬,清理现场,双方确认无复燃隐患后方可离场。
四、职责分工
实行“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分级负责”机制:
镇环保站、农业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及指令发布,环保站承担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
环保站负责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农业线提供农业基础信息、指导焚烧计划;
森林防灭火工作队负责火灾救援及应急支持;
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村(居)委会负责宣传、摸底、现场看护及违规上报。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将有序焚烧管理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属地与部门责任。
2. 应急响应:制定火情应急处置预案,配齐设备物资,遇火情失控或不利气象预警,迅速处置。
3. 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网络、宣传车等形式,普及禁烧与有序焚烧政策、危害及法律责任,引导农户参与综合利用。
4. 信息汇总:焚烧季节实行日报或周报制度,村(社区)及时向镇环保站报送计划执行、巡查及问题处置情况。
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