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机关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党政办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关其他组线应当做好办公室及走廊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环境卫生标准
第六条室内卫生。办公室门、窗、墙面及天花板无灰尘、蛛网及污渍,门拉手处、灯开关处等无污渍,地面整洁,室内无乱堆、乱写、乱画、乱钉、乱挂现象;办公室室内文件、书籍、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面及文件柜上无杂物。资料存放室内门窗、墙壁干净无灰尘、天花板无积尘、蛛网;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资料摆放整齐、文件柜内无积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第七条室外卫生。道路及绿化带内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无杂草。走廊处不得堆放垃圾。
第八条食堂卫生。炉灶、配料台、工作台保持干净整洁。地面、角落清扫干净、无垃圾杂物。食品安全保管,做到防尘、防蝇、防毒。清除卫生死角,无老鼠、蟑螂、苍蝇。库房备料摆放整齐,定期查验,无过期变质用料。
第三章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各办公室要确定每日卫生负责人报送至党政办,贴在入门处,未在3月8日前报送、落实的扣组线分1分。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每逢周五,当日轮值人员不但要打扫办公室地面及走廊的公共卫生,还要清理门窗卫生。
第十一条当日轮值人员有事外出,由当日轮值人员自行和办公室其他轮值人员对调好轮值人次。
第十二条宿舍需保持干净卫生,宿舍外走廊及门窗卫生由住宿人员共同负责,同样纳入卫生考核。
第十三条以上制度规定党政办监督执行,每周抽查,发现有办公室和宿舍不合规定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当日轮值人员或宿舍人员绩效50元。
白塘镇党政办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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