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流程的通知
来源:白水镇   日期:2026-06-0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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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政发〔2026〕3号

  白水镇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流程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镇信访举报流程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规范信访举报接收流程

  1. 设立“线上+线下”双接收渠道:线上开通举报电话:5802888;线下在镇值班室设专门窗口,村(社区)设信访联络点。

  2. 实行“首接负责制”:首位接待人员需登记信访人信息、诉求、证据材料,出具《信访事项接收回执》,24小时内移交镇信访办。

  二、严格办理与流转机制

  1. 分类交办:镇信访办1个工作日内甄别事项类型,属各组线职责的,出具《交办单》并明确办理时限;需多组线部门协同的,指定牵头负责人;问题线索立即移送镇纪委。

  2. 过程管控:办理单位每7日向镇信访办报送进展,信访办定期督查,避免“压件、拖件”。

  3. 结果反馈: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由办理单位向信访人书面反馈结果,同步报镇信访办备案。

  三、强化矛盾化解与回访

  1. 重点攻坚:对重复信访、疑难信访事项,成立由镇领导牵头的“专班”,联合司法、综治等部门现场调处。

  2. 回访跟踪:办结后7日内,镇信访办通过电话或上门回访,确认信访人是否满意,对不满意事项重新核查处理。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