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盖章):汨罗市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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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改 时限 |
牵头 领导 |
主体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监管责任 单 位 |
完 成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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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量近2000万头。但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截至督查进驻时,岳阳市饮用水水源地1000米范围内,仍有381家养殖场、约7.4万平方米的养殖栏舍尚未拆除。 |
根据湘政办函〖2016〗55号文件精神,符合退养要求的两户养殖场退养到位。 |
2017年12月 |
陈岭华 |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 |
周 沫(汨罗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办室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5号)精神,我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主要是退养一个养殖400头的猪场和一个养殖460头的羊场,退养面积共2163平方米,其中猪场面积1029平方米、羊场1134平方米,全部实行功能性拆除。该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2017年12月,到2016年底,我市养殖户已全部实行了退养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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