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78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岳阳市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我镇劳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劳务品牌集聚效应,增强地方劳务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劳动力就业,推动劳务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培育建设具有我镇特色的劳务品牌,做好 2026年度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及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就业导向,充分依托我镇优势产业和特色资源,大力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26年底,依托汨罗粽子、糯稻种植等特色产业、重点行业,以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为载体分批培育建设1-2个特色劳务品牌,促进400名劳动者通过特色劳务品牌及培训实现技能就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屈子祠镇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任曦竹任组长,镇长刘俊偲、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高洁任组长,黄密、伏泽诚(汨罗市粽子行业协会会长)、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包村(社区)干部、粽子协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工作专班小组办公室设便民服务中心,由黄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同落实推进创建“屈子祠镇特色劳务品牌建设”的各项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特色劳务品牌培育机制
1.培育一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依托本市特色产业、重点行业,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作为载体,将一批吸纳或输出劳务人数较多、素质较高、劳务质量较好、管理运行比较规范、市场竞争占主导地位的单位培育认定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品牌可采用区域+ (企业)产业行业(职业)的形式命名,突出品牌特色和特性。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任务:
(1)组织培训。依托自有培训资源或委托其他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协同开发完善特色职业培训项目,组织开展特色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次,培训合格率超过95%。
(2)推荐就业。建立稳定的特色劳务输出渠道,力争经特色职业培训合格后在特色劳务品牌产业行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80%;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较高,特色劳务从业人员就业台账完整规范。
(3)跟踪服务。加强对特色劳务从业人员输出后的服务和管理,做好特色劳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职业安全教育、劳动维权等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劳务输出质量。
(4)维护品牌。围绕“人员素质、劳务质量、品牌管理、诚信务工”四个要素塑造和维护劳务品牌形象,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打造一批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先行,培训就业一体”的原则,围绕品牌建设,开发完善一批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具备培训资质的劳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自有培训资源优势,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劳务质量,丰富品牌内涵,形成特色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考核标准,不具备培训资质的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原则上从本镇特色产业、行业项目中选择1-2个项目作为培训协同项目,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培训的主体责任,围绕品牌发展,加强与协同项目单位协作,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评价标准体系,打通培训就业链条,实现品牌建设和职业培训项目协同发展。
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单位要以服务品牌发展和促进技能就业为导向,针对特色劳务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抓好师资建设、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工作;根据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分期培训实施方案等;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3.建立健全长期稳定输出渠道。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要采取“订单培训、定向输出”、龙头企业直接吸纳等形式,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就业的定向性,做好特色劳务从业人员“培训、就业、维权”一条龙服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的指导力度,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建设单位与用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特色劳务从业人员培训输出机制。
4.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宣传推介体系。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在相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专题专栏等宣传阵地。介绍劳务品牌发展情况,宣传特色劳务品牌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宣传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相关政策,接受用人单位咨询、订购和意见反馈。在各类媒体上要大力宣传特色劳务品牌及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湖南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认定
1.申报对象
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的劳务品牌属于当地特色产业或重点行业且该劳务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3000人。
(3)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对相关职业工种每年开展特色职业培训(含外部门及企业内部相关培训等),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经过特色职业培训合格后在特色劳务品牌产业行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注重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设立了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专家工作室,与企业签订了长期稳定的特色劳务从业人员用工合作协议。
(5)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年内在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有过新闻报道,或做过广告宣传。
3.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通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岳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认定。
(2)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特色劳务品牌候选建设单位进行认定,重点对申报单位的从业人员数、特色职业培训的从业人员比例、每年输出特色劳务从业人员总数、社会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认定为湖南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认定结果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省人社厅行文公布,并授予“湖南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特色劳务品牌建设作为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重要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二)提升品牌质量。各相关单位要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劳务品牌质量管理和内涵建设,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诚信就业、优质服务,加强劳务品牌文化建设,树立品牌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益品牌价值。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特色劳务品牌推广力度, 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培育、维护特色劳务品牌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法帮助建设单位、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特色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扩大品牌培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