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屈子祠镇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屈子祠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首战成果,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湘政办发〔2025〕19号)和《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湘农办发〔2025〕62号)、《湖南省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汨罗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聚焦焚烧高发区域、关键时段与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镇村主导、市场运作、分类施策、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制定一村一策、精准发力。到2026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长效可控。
二、利用方式
农作物秸秆按照“能离则离、能还则还”总要求,根据我镇粮食生产功能结构布局,对双季稻区、稻油轮作区、旱杂粮区等不同作物类型进行分类指导利用。
(一)早稻秸秆。农户采取自主粉碎还田,以灌水翻耕为主。
(二)中晚稻秸秆。以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灭茬粉碎还田、深翻耕覆盖还田和打捆离田利用为主,再生稻、沼泽水田、稻虾共作自然全量还田利用为辅。
(三)油菜秸秆。以农户自主粉碎还田、打捆离田为主,。
(四)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大豆、花生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能源化(压块燃料、打捆直燃)、肥料化(制作有机肥)、基料化(种植食用菌)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子,建立“一村一策”。以村为单位,对农作物种植面积(水稻、油菜、其他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涉及农机具保有量、规模种植主体数量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按照屈子祠镇秸秆综合利用一镇一策量化指导计划 (附件3),规划好各村中晚稻丘块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主体、面积,形成“一村一策”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建立电子台账。
(二)完善收储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结合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对2025年已建成的1个秸秆加工利用中心进行提质改造,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与2025年已建成的秸秆收储运网点签订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协议,推进中晚稻秸秆打捆离田。
(三)加强农机配套,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根据“一村一策”量化方案,加强秸秆离田还田机械配套。鼓励支持秸秆收储运主体根据离田还田作业需求,加装秸秆粉碎还田、灭茬粉碎还田、深翻耕还田装置和北斗监测终端,购置自走式打捆机、五铧犁、灭茬机等离田还田设备,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水平。并及时与农机事务中心做好衔接备案,接入全镇农机作业监测系统管理,作业数据作为各类离田还田作业补助发放依据。
(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结合汨罗市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支持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中心提质改造,培育壮大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主体。
(五)组织宣传培训,推进科技支撑服务。根据粮食生产区域特点,分类推广实用技术模式。在双季稻优势区推行“低茬收割+深翻埋茬”,在稻油轮作区推行“灭茬粉碎+‘六合一’作业”,在稻虾综合种养区推行“秸秆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依托省市级专家服务团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联村到户网格化管理制度,在中晚稻收获期,组织人员分组包片,深入生产一线督导。
四、扶持政策
(一)还田离田作业:
晚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及以下,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元。
中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及以下,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8元。
灭茬粉碎还田作业。整合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专项资金,主要针对稻油轮作区,对油菜种植前推进灭茬粉碎还田作业,在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作业的,按20元/亩给予补助,超出截止时间的作业面积,将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深翻耕覆盖还田:整合酸化耕地治理专项资金,推进深翻耕覆盖还田作业(酸化治理项目配套生石灰撒施),按25元/亩给予补助。整合上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主要针对双季稻种植区,对晚稻深翻耕覆盖还田作业(深度20cm),在截止日期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作业的,按32元/亩给予补助,超出截止时间的作业面积,将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打捆离田作业:
整合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专项资金,重点在稻油轮作区,依托2025年已建成的秸秆“收储运网点+”,增加社会服务,完成中晚稻秸秆打捆离田面积4900亩,按30元/亩给予补助。
特别说明:一是深翻耕作业面积补贴是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进行测算分配,各村要根据下达的任务面积开展作业,面积不得调整或更改。二是按照“一区块一措施”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各村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一镇一策”量化指导安排,合理区域布局,确保秸秆综合措施全覆盖。对一个区块采取两种及以上离田还田措施的,作业面积只认定一种措施作业数据。三是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镇政府核定后,在下达的秸秆各类离田还田任务面积补助总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对秸秆其他离田还田作业措施面积可进行适当调整。四是各村各类离田还田补助面积不得超过任务面积,作业补助面积以农机中心北斗后端信息采集数据为准,作业数据和面积核实后,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统一打卡到户、到主体。(二)支持秸秆收储运网点建设。
对2025年已建成的1个提质改造秸秆加工利用中心新购置的设施设备及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面积给予补助。对提质改造新购置的设施设备,按不超过总金额的30%给予补助。
(三)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
鼓励和推动本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汨罗市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培育及500亩以上培肥示范区建设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屈子祠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业组、镇纪委、环保站、镇联包村干部 、各村总支书记、村级分管农业干部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日常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工作。
建立镇联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网格体系,确保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一村一策”
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宣传动员、任务落实、信息收集上报、作业监管、纠纷调解、秸秆禁烧巡查等工作。
各行政村务必于9月14日前,根据本村种植结构、农机力量、收储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村一策”秸秆综合利用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主导利用方式、预计作业面积、涉及主体、保障措施等),报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镇农业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各村方案,并按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 严格作业监管,确保补贴精准
机具备案与监测:所有参与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的农机(特别是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打捆机等),必须安装农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并在作业开始前到市农机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确保接入市级农机作业监测系统。
监管职责:
村级:负责本村作业地块面积的初步核实、作业质量(如留茬高度、粉碎效果、打捆离田情况)的现场巡查监管,建立台账,每日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镇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村上报作业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对作业质量进行不定期巡查。负责汇总、初审辖区内所有还田离田作业数据,重点核对北斗监测数据与实际申报面积、质量的一致性。
补贴依据:市级最终确认的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数据是发放各类还田离田作业补贴的核心依据。乡级负责依据市级反馈的核定面积,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申请补贴资金发放。
5. 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利用村级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入户告知书、微信群、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特别是补贴标准、申报流程、禁用要求)、技术知识和焚烧的危害。及时总结宣传本乡镇好的典型做法、成功模式和先进人物,树立示范样板,组织各村相互观摩学习,增强辐射带动效应。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提升农户和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
6. 严格建设验收与资金监管
验收必须严格对照上级文件标准进行,确保质量达标。
补贴资金严格按照验收结果和扶持政策标准兑付,“先验后补、据实补贴”,超出政策补贴部分的投资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7. 强化技术支撑与培训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接市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组织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选派乡农技骨干深入田间地头、收储加工点,重点推广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离田打捆、收储加工等关键技术,推广适用的新机具、新模式。负责组织本乡镇示范区建设的日常技术指导,协助做好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
8. 加强督查考核与问责
镇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各主体工作进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严格禁烧监管: 乡环保站牵头,联合派出所、各行政村建立秸秆禁烧常态化巡查机制,特别是在重点时段(收获季节、干燥天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利用无人机、瞭望哨等技术手段加强监控。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严厉问责: 将秸秆综合利用(含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实行重点扣分。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监管不到位、火点数居高不下或造成大面积焚烧、产生严重影响的行政村及相关责任人,由镇纪委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提请镇党委进行约谈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