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汨罗市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04-2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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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告〔2025〕1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汨罗市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汨罗市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市司法局依法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现将汨罗市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如下。

  一、行政机关

序号

单位

1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2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汨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3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4

汨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汨罗市公安局

6

汨罗市民政局

7

汨罗市司法局

8

汨罗市财政局

9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11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13

汨罗市水利局

14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汨罗市乡村振兴局)

15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汨罗市粮食与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16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汨罗市文物局)

17

汨罗市卫生健康局、(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18

汨罗市审计局

19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

20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汨罗市统计局

22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3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

24

汨罗市林业局

25

汨罗市国家保密局

26

汨罗市档案局

27

汨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8

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9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30

汨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31

汨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2

汨罗市消防救援大队

33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34

汨罗市新市街道办事处

35

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

36

汨罗市三江镇人民政府

37

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38

汨罗市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39

汨罗市白塘镇人民政府

40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41

汨罗市罗江镇人民政府

42

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43

汨罗市白水镇人民政府

44

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45

汨罗市汨罗镇人民政府

46

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47

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序号

单位

1

汨罗市残疾人联合会

2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汨罗市公安局高泉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归义派出所、汨罗派出所、团山派出所、古培派出所、新市派出所、罗江派出所、弼时派出所、白水派出所、神鼎山派出所、川山坪派出所、长乐派出所、大荆街派出所、桃林寺派出所、屈子祠派出所、白塘派出所、三江派出所、水上派出所

  三、受委托组织

  本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行政检查。

  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备注:

  1.各派出所可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2.本次公告的行政检查主体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汨罗市本级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垂直管理单位未纳入本次公布的行政检查主体范围。

  3.各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