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资产用途的批复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04-0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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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政函〔2025〕2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变更资产用途的批复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资产用途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单位位于汨罗市新市街社区1809线南侧原二医院资产(湘〔2025〕汨罗市不动产权第0004050、0004051号,土地面积2668.89平方米,房产总面积4983.29平方米,原房产用途为医疗卫生)变更为商业服务用途,容积率≤2.0,请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