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政函〔2025〕5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指定汨罗市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为地方临时
储备粮定点收储企业的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汨罗市支行:
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保护农民利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25〕66号)精神,我市指定汨罗市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为地方临时储备粮定点收储企业,参与2025年地方临时储备粮收储工作。
汨罗市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唯一的国有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达到了农发行信贷制度要求的基本条件,信誉良好,无不良收储行为记录;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具有与辖区内超标粮食(含受灾粮)预计收购量相匹配的有效仓容、检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粮食收购政策相关规定,具备参与2025地方临时储备粮收储条件。我市承担指定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责,对指定的国有企业相关条件的真实性负责。指定的国有企业参与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处置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及形成的损失,由我市财政依照政策规定负责解决。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