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汨罗市桃林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批复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10-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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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政函〔2025〕90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汨罗市桃林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汨罗市桃林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土地整治权属调整规范》(TD/T1046-20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参考)〉的通知》等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汨罗市桃林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你局要认真摸清有关土地权属现状、土地权属调整类型、土地权属调整范围,明确土地权属调整方法,统筹安排土地权属调整时间。在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前,你局要征求土地权属调整所涉及村民的意见,获得相关村民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土地权属调整工作。

  二、你局要进一步细化所涉及的子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将相关子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细化方案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在土地权属调整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你局要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三、项目完成后,你局要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更新地籍档案并核发证书,建立专项档案库,保存权属调整协议、公示材料、验收报告等文件,并将有关信息同步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批复。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