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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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 EPC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会以 汩招办发【2014】第6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汨罗市新市镇新桥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是对湖南汨罗工业园约6万t历史遗存重金属废渣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将原始遗存废渣清挖收集,对废渣进行分类处理: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约3.5万t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危险废渣2.5万t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预处理后,再进行安全填埋处置;配套建设安全填埋场,将不同性质的废渣进行分区安全填埋,最后对渣库封场进行生态恢复。将工业园区每年新增的含重金属危险废渣集中处理,根据汨罗市环保局提供资料,目前汨罗每年含重金属废渣产生量约为3000t。按20年计算,则为6万t。合计12万t。

a)安全填埋处置

项目需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的历史遗存重金属废渣共约6万t。将工业园区每年新增的含重金属危险废渣集中处理,共计为6万t。两项合计12万t;

项目所在地属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本着安全高效尽快消除废渣污染隐患的处理原则,并结合场地建设及工艺运行特点,确定本项目配套建设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建设处理规模400t/d。

根据遗存危险废渣量及工业园区年新增危险废渣量,结合废渣稳定固化工序水泥投加比例及固化后的相对密度(以固化重量增长率按20%计算,废物的松散密度为2.0t/m3),确定安全填埋危险废渣的区域所需库容5万m3。

根据遗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渣量,结合废渣相对密度(废物的松散密度为1.3t/m3),确定安全填埋工业固体废渣的区域所需库容3万m3。

项目安全填埋场设计总容量约为10.2万m3,除去防渗层与封场层所占的体积后,净库容为9.2万m3,项目占地总面积为30亩。

b) 配套建设渗滤液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将产生的渗滤液输送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设计日产生渗滤液规模80t/d,处理工艺为:电化学处理工艺;

c) 辅助设施:配套建设综合楼,机修间,污水提升泵站,门卫,地磅等辅助设置;

d)各废渣堆置场生态治理废渣堆积场及其污染区域治理面积约11万m2,工程护坡面积约60000m2。

2.4工程估价: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5计划工期:暂定 150 日历天,计划2015年1月开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湖南省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其中建筑业企业还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近3年来完成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含)的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7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均依法购买了社保,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含个人查询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3.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投标方必须服从变更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2014年  12  月   30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 EPC项目(或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行:汨罗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户:  7016 8020 0000 0053       ;

户  名:  汨罗市财政局              ;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 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 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 8 日至2014年 12 月 12 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下面第2点要求的相关审查资料(原件)前往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⑤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⑥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格岗证;⑦如是授权代表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⑧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拟任项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手册或查询单。以上所有资料检验原件后退回,但须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件年检、变更栏有内容的必须复印)。

3、提供的资料齐全和真实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其它技术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31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行政监管部门

本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监督机构为汨罗市纪委、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将在中标通知书备案时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及业绩等原件进行复查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汨罗网、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巢钟衡

电  话:13974050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万黑武、易红

电    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