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 算 收 支 总 表 | |||||
| 单位名称:教育系统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本年预算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本年预算 |
| 一、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 37,151.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30,466.88 | |
| 经费拨款 | 27,177.65 | 二、外交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22,932.89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9,974.15 | 三、国防支出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75.41 | |
| 罚没收入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058.58 |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37,160.38 | 二、项目支出 | 6,693.50 | |
|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83.50 |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
| 七、其他收入 | 0.58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 八、上年结转 | 8.00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610.0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其他支出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 十六、金融支出 | 六、结转下年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收 入 总 计 | 37,160.38 | 支 出 总 计 | 37,160.38 | ||
| 2015年教育系统“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预算数 | 备 注 |
| 合 计 | 589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2、公务接待费 | 440 | |
| 3、公务用车费 | 149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9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单位负责人:周德保 财务负责人:冯丁伟 填表人:陈国平 | ||
| 市教育系统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 | |||
| 位1个(教育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基础教育办、教育技术中心),中小学校34所,高中6所,职 | |||
| 业中专2所,成人学校1所。教育局部门现有人数7464人,其中在职4928人(全额4928人)、离休19人、退休 | |||
| 2517人。遗属465人。公务用车编制数5辆,实有数4辆。 | |||
| 二、预算安排情况 | |||
| 预算总收入37160.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177.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974.15万元, | |||
| 其他收入0.58万元,上年结转8万元。 | |||
| 预算总支出371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6.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932.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 | |||
| 务支出147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8.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0万元,项目支出6083.5 | |||
| 万元。 | |||
|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 |||
|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6083.5万元,主要情况安排如下: | |||
| 1、法定支出及政策性配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系数28.76%)113万元、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10万元、 | |||
| 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免费360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及贫困幼儿园补助1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 | |||
| 资金650万元、教室维修本级配套122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4078万元、中小学危房改造(税改转移支付)157 | |||
| 万元、扶贫助学73.5万元。 | |||
| 2、教育督导5万元,教师培训费50万元,体校运动员伙食补助20万元,“校安工程”5万元,校车整治 | |||
| 工作经费5万元,春雷学校5万元,高考组考费20万元,民办教育10万元。 | |||
| 3、民办教师困难救助200万元。 | |||
| 4、城市维护费:教育事业(职业教育)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