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新市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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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市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八点三十分

地点:汨罗市众发物流有限公司六楼小会议室(地址:新市镇物流路)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5人)

编号

  

性别

工作单位或住址

参加人构成

1

徐国强

湖南平桂制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消费者

2

曾升阳

湖南振纲铝材有限公司

消费者

3

  

新鑫宾馆

消费者

4

黄辉斌

新市镇黄金街社区

消费者

5

李意新

新市镇丛羊村15

消费者

6

邹共和

新市镇合心村22

消费者

7

  

新市镇新书村5

消费者

8

苏宏波

新市镇新书村15

消费者

9

李友仁

新市镇团山村5

消费者

10

毛迪球

新市镇老街社区

消费者

11

蔡申根

新市镇老街社区

市人大代表

12

周美中

新市镇政府

乡人大代表

13

吴玮荣

新市镇政府

市政协委员

14

兰均飞

汨罗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政协委员

15

  

市司法局

专家学者

16

  

市卫生监督所

专家学者

17

何文清

市水务局

专家学者

18

杨怡明

新市自来水厂

经营者

19

李复兴

市政府办

政府部门

20

蒋建武

市法制办

政府部门

21

左时杰

市财政局

政府部门

22

何胜辉

市民政局

政府部门

23

黎卫华

工业园建设局

政府部门

24

  

市水务局

政府部门

25

  

新市镇政府

政府部门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3人)

编号

  

性别

工作单位或住址

参加人构成

1

谢万福

新市镇老街社区

消费者

2

黎成四

新市镇合心村24

消费者

3

徐高亮

新市镇新书村12

消费者

四、听证人名单

李继钊    市物价局副局长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黎保国    市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杨建雄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股股长

杨力斌    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五、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城市供水价格是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的定价权限和审批程序,汨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新市自来水厂2011年至2013年的供水成本、费用及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监审,市物价局、市水务局经研究提出我市新市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新市自来水厂基本情况及现行供水价格

新市自来水厂建于1996年,属全民所有制企业,随着引兰入新工程的竣工和城市管网的扩大,预计2014年经营规模达到年供水量200万吨以上。现行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1.58/立方米,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价格1.74/立方米。

2、供水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供水价格调整是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的。相关的规定有“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全省统一为11.54。”“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主要由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6%。”

新市自来水厂2011年至2013年三年平均销售水量1015354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65240立方米(占总售水量百分比45.8%),非居民生活用水550114立方米(占总售水量百分比54.2%),特种用水为零。平均年供水成本1701337.29元,费用281258.23元,税金及附加55749.69元,合计年平均含税总成本为2038345.21元,计算的平均单位含税定价成本为2.01/立方米。现行综合供水价格为1.67/立方米。价格与成本倒挂0.34/立方米。

3、新市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的定价听证方案

新市自来水厂平均单位含税定价成本2.01/立方米,按净资产利润率6%计算(利润=企业净资产×净资产利润率,该厂2013年末净资产7650708.57元),年度利润为459042.51元,单位利润为0.45/立方米,按照基本水价(平均水价)=(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售水量计价公式计算,测算的供水基本水价为2.46/立方米。按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作价办法(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比价关系为11.54):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居民生活用水量+1.5×非居民生活用水量+4×特种用水量);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5×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4×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测算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4/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91/立方米、特种用水7.76/立方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同时兼顾居民和各种用水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本次供水价格调整的定价听证方案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4/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91/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7.76/立方米。

4、供水价格调整对相关行业和居民消费的经济影响

本次调价拟定的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58/立方米调整为1.94/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36/立方米,调价幅度为23%;非居居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行政事业用水1.58/立方米、工业用水1.74/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1.74/立方米,合并统一调整为2.91/立方米,单位调价额分别为1.33/立方米、1.17/立方米、1.17/立方米,调价幅度分别为84%67%67%;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基本用水量按12立方米计算,水价上调0.36/立方米,每月增加开支4.32元,每年增加水费支出51.84元,在居民家庭全年消费支出所占比例不大,影响较小。非居民生活用水以湘托电缆有限公司为例:每月平均用水量210立方米,月增加水费支出245.70元,增加的水费成本仍在可控范围。

 

特此公告。

 

 

 

汨罗市物价局

                            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