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现将《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市价[2014]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市价[2014]56号
汨罗市物价局 汨罗市财政局 汨罗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 主题词:教育 收费 政策 通知 |
| 抄 送: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局。 市委办,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物价局相关股室。 |
| 汨罗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8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