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民〔2016〕5号
汨罗市民政局
关于市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彪雪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殡葬工作自2007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固定的殡仪服务场所,明确了强制火化区和严禁搭棚治丧范围,城镇居民自觉火化意识明显增强,城区丧葬秩序有序规范。2014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加强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在规范党员干部治丧方面取得了很好地成效,全市近年无一例党员干部违规治丧现象。但是城区社区居民中无单位下岗职工死亡后,因法制不健全,执法力量单薄等原因,违规治丧情况依然存在。在后段工作中,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根据城市规划调整,重新划定扩大火化区,全面规范治丧活动。
二是推行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惠民殡葬政策成果,争取市财政支持,对火化对象逐步实行补贴,五保户、低保户及因病因灾困难家庭群众死亡后基本火化费用零支付。
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葬改革的意见》,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违规治丧等行为,上报市纪委追责处理。协调解决屈子千秋福园遗留问题,以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民政、公安等部及相关乡镇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堵门、堵路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殡葬环境。
四是推进公墓建设。市政府相关领导召集民政、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出台相关会议纪要,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项目拟在弼时镇东影村招商建设大型经营性公墓,预计投资2亿元。同时,在各乡镇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殡葬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2016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梁杰
直接经办人:陈景鸿
联系电话:0730—522969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