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函
来源:汨罗人大   日期:2015-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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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水建201529

 

汨罗市水务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函

 

黎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马支渠纳入2015年度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10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对于长乐镇,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1年至2014年对万善庵、九牛龙、黄道等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以岳阳市骨干山塘改扩建工程、“百千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为契机,长乐镇部分村组连续开展了山塘、河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白马支渠纳入2015年度水利建设项目的问题,我局已向上级申报了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长乐白马支渠已纳入规划之中。因当前国家仅启动了大、中灌区配套改造,经多方争取目前我市仅向兰中型灌区实施了部分干渠配套改造。后续,我们将在“十三五”规划期间继续向上争取,争取上级优先启动我市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一旦上级启动我市小型灌区配套改造,我们将优先解决长乐镇白马支渠建设问题。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承办负责人:李锦平

具体经办人:彭介梅 周霞

5225511

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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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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