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农经建〔2015〕01号
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函
尊敬的王道安代表:
您和龙建新、黄义威、戴仕文、戴文军、于放明、沈应才、李四平、应正辉、卢志鹏等10位代表联合提出的“关于化解村级债务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关心。
您在议案中提到“恳请市人大关注村级债务的化解:历年来村级经济都十分困难,经济来源于乡、镇补助,要想搞好一个村只得向外求助,村集体没有收入来源,平时村级运转所需经费开支就落在一个带头的书记头上,有时只得申请贷款、找亲朋好友借,从而落下了一大笔负债。现在离职了,就成了一笔私人债,提议市人大予以解决为盼”
村级工作事务繁多,由于完成这些事务无可支配的财力,大多时候只能举债维持,造成了村级债务的恶性循环。村级债务主要形成于税费改革前村干部垫交农业税,农网改造、水毁水利工程、村组公路拓宽硬化等建设,取消五统三提后的转移支付满足不了村级日常工作支出等三个方面的原因。您提出为缓解债务压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对村级债务(主要是垫交农业税债务)的化解力度和进程;二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提高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的额度,防止发生新债。
您对村级债务形成原因的分析,说明了您对村级工作非常熟悉;对化解村级债务的三个意见的提出,证明了您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关心和关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出台一个文件,制定一个方案就马上可以解决的,还需要我们共同来探讨和研究。这些问题的解决绝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相信随着全民小康的逐步实现,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一、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村级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些村组在办企业、搞开发、建基地、小学达标时,由于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造成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投资,或者管理不善导致亏损,从而欠下大笔债务。二是超越经济实力,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修路、修渠等一些公益事业项目需要村级集体配套支持,而村级财力有限,只有举债完成任务。三是借、贷完成上缴任务。由于一部分农户没有依法缴纳合理负担,虽然有少部分农户是因病因灾或贫困交不起,但绝大部分是盲目攀比拒交,也还有部分农户借题发挥,扣住上缴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导致拖欠税费逐年增加。村干部为了完成乡镇下达的税费任务和保村组运转,直接高息借贷上缴。综合各种原因,大部分村都负了债,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四是近年来为村级搞公益事业建设差额部分形成的负债。
二、村级债务造成的负面影响
沉重的村级债务问题直接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成为引起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和引发农村新的矛盾纠纷的源头。村级组织负债重重,运转举步艰难,村干部和原退休老干部待遇低,村干部(包括原任村干部)任期经济手续和经手借款无法到位,导致一些村干部无法当,地方公益事业无法维护,也使基层干部他们“说话无人听,走路有人跟,早晚有人等,亲友变仇人”。许多干部忙于处理各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琢磨如何发展地方经济。
三、当前化解债务面临的主要困难
当前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和压力。一是化债途径少。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前的化债措施和办法效力降低了。如很多地方集体资产资源能卖的已卖、能租的已租。由于拍卖、租赁经营权一般都在3年以上,甚至更长,近期内无法成为化债能力。二是化债缺乏资金来源。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缺乏经济增长因素,偿还能力差,一般村可用资金少,所有收入连保运转都困难,根本无钱化债。三是债务硬,债权软。目前,村级债务能化解的基本上都化解了,剩下的多是“硬骨头”,越往后越难化解,相当部分债权已成为呆死悬帐。四是高息借贷多,利息沉重。村级债务的来源主要是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向个人借款。这些债务都要支付利息,特别是民间借贷,大都是高利息,年息都很高,一般都在一分以上。
村级债务问题是多年历史遗留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非常重视,2006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以村为单位不经省市直接报农业部农经司,为上面决策提供依据,2008年财政部又组织各财政所牵头搞了一次村级债权债务摸底调查,为村级组织全面清赤减债作准备。中央已着手解决学校普九债务问题和垫交农业两税债务问题,乡镇消赤减债和村级债务问题也引起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视,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中央1号文件第四部分“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中的22小点“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讲到,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按相关规划和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
全市村级运转保障金已由原来的村平4万逐步加大到了去年的村平6万元,估计还会逐步增加,确保了村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以及日常经费开支,中央对新农村项目扶持的力度越来越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数量和比例加大,农村公益事业面貌得到改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对村级债务问题也比较重视,多次就此开展调研。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央对农村各种政策的倾斜,各项惠农资金和涉农资金的加大投入,上级对村级转移支付的力度的加大,村级负债问题必将迎刃而解,村干部及退休人员工资将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福利待遇将越来越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步入高潮。
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二○一五年五月 日
承办负责人:黄玉琦
直接经办人:彭 波
联系电话:13575044601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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