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林建〔2015〕6 号
汨罗市林业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函
刘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荆镇残次林更新改造的建议》(建议编号14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荆镇以前是我市东北部重要的商品林区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区域土壤肥沃、地势平缓、立地条件优越,属典型的丘岗地貌。由于近些年来过度、盲目采伐利用森林资源,导致该区域残次林面积增加、生态环境恶化、林地经济效益下降。林业部门一直重视残次林改造工作,目前,残次林改造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公司、大户连片大规模改造模式;二是本地联户小块状改造模式;三是零星农户自行改造模式。大荆镇可根据本地特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自行选择合适的模式。残次林改造要遵循自然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改造残次林时要适地适树,要以乡土树种为主,要以防护性能、经济价值高的树种为主,新品种引种必须慎重,必须经林业专家科学论证,方可试验性种植。林业部门将对大荆镇残次林改造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与技术支持,包括林地流转、纠纷调处、林木采伐、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凡纳入当年改造范围,并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的残次林改造主体(包括公司、大户、联户、个人),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残次林改造造林补贴,补贴标准:3-50亩,每亩补贴50元;连片5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负责人:陈艳辉
直接经办人:杨凯
联系电话:0730-5222723
邮政编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