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林建〔2015〕7 号
汨罗市林业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函
李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玉池乡省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建议编号5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实行封山育林,保护青山绿水”的建议,非常中肯。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要从治理与保护两个方面同时抓,两不误,退耕还林是治理和修复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我市已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做好了2014-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2014年上级下达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后,2015年春首先在玉池乡安排实施,今后玉池乡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坡耕地,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将一如既往的优先安排退耕还林项目。封山育林是立地条件较差、生态脆弱区域保护和提高森林质量的有效措施。首先,乡、村、组要根据区域具体情况划定封山育林区域,竖立封山育林碑牌,明确封育期限、管护人员,制定封山育林公约;其次要加强对区域老百姓的培训与宣传,提高老百姓对环境保护的联防意识,群策群力共同打击一切毁林行为。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负责人: 陈艳辉
直接经办人: 杨凯
联系电话:0730-5222723
邮政编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