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建〔2015〕14号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函
伏奇龙代表:
您好!
您的“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两办正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市编办、人社、国土、规划、国税、地税、金融办、财政八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已签署同意下发意见。市政府常委副市长彭千红已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对文件进行了第一次讨论,教育局已将讨论意见整理准备提交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
关于您提到的“目前除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新的义务阶段民办学校外,还应将彩虹学校和博雅学校做大做强”的意见,扶持政策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都作了安排。
衷心感谢您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龙志辉
直接经办人:龙志辉
联 系 电 话:5182750
邮 政 编 码: 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