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建〔2015〕7号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函
伏桂香代表:
您好!
您的“加强对青少年教育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如你所说,近些年来,由于受外部不良环境和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方面出现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青少年法纪意识淡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能力不强,甚至染上吸毒、涉毒等恶习,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你的建议十分中肯,我们将认真研究,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1、创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形式和手段,加强针对性、实效性、层次性和持续性。
2、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力度,通过法律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等活动,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家长、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习气。
3、利用新闻媒体、专栏、板报,让学生了解涉毒、吸毒的重大危害性,害人、害己、害家庭,危害社会。督促各学校定期邀请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现场说法,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从而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毒瘤”。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承办负责人:汤建明
直接经办人:吴迪祥
联 系 电 话:5181703
邮 政 编 码: 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