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建〔2015〕12号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函
戴功权代表:
您好!
您的“白塘乡教师住房问题急待解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相继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整合了教育教学资源,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但这些工程主要建设义教阶段的教学教学辅助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没有覆盖到教师住房这一块,我市义教阶段学校绝大部分没有一套标准的教师周转房。为此,我市积极向上争取教师宿舍建设项目,2011年,我市教育、发改联合向省级教育和发改部门申报了《汨罗市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2011-2015年)》但目前尚未得到省级批复。我市有部分乡镇在上面没有教师宿舍建设专项资金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资金和公租房建设项目,千方百计改善教师住宿条件,由学校自筹、上级配套的形式新建一批公租房,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如弼时镇建成了20套标准的教师宿舍,黄市中学建成了48套教师宿舍,川山坪中学校建成40套教师宿舍;屈子祠镇中学建成96套教师宿舍。去年,又有沙溪中学、黄柏中学、白水中学、长乐中学、古仑中学等学校向房产部门申报了2015年公租房建设项目,这些项目于2015年开始启动。
您所提出的几点建议,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经会上研讨,形成了以下意见:
1、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住房建设情况,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单位多次联合行文向省、中央争取教师宿舍建设项目,虽未能得到上级部门批复,但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向上级部门申请教职工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2、因市本级可用财力有限,全额预算教职工住房建设资金难度很大,但我们将向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将已经成功申报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的学校,按照申报建设的教师公租房套数进行奖补,并纳入学校改造规划。
3、加强与规划、房产、国土等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教师公租房建设前期报建费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湘政办[2010]55号)文件执行,即在办理教育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国土、规划部门在办理项目立项、报建等手续时要尽可能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快速办理”。
4、学校如要申报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需20套以上方可申报,公租房建设项目按每套(最多60平方米)4.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余资金由学校或教师出资进行建设,也可以通过当地乡镇政府和学校积极争取寓外乡友、校友等社会名流的支持,改造好本乡镇、本学校的教师宿舍。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丰林松
直接经办人:黄克华
联 系 电 话:5182102
邮 政 编 码: 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