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规办建[2015]3号
汨 罗 市 规 划 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函
曹陆兵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已纳入汨罗城区乡镇规划详规编制的议案”的建议已由市人民政府批转我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的建议非常中肯。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9年修订)已于2012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本版总体规划修改从空间结构上虽然仍遵从上版总体规划确定的“一江两岸”空间形态,但在用地布局上作了较大调整。确定红花石仑村、石鼓村、包塘村、叶家冲村、廖家塅村、京街村、罗滨村、东冲村、刘花洲村九个村为城市总体布局用地发展远景组团。我们正在与红花乡人民政府对接,由红花乡人民政府在总体规划框架内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规经批准后即为红花范围内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据。同时我们将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督促红花乡政府尽快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改善规划服务,切实搞好规划管理。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汨罗市规划局
2015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吴析理
直接经办人:彭永辉 杨光明
联系电话:3382212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