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公交建〔2015〕02号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函
郑庆丰代表:
您提出的“对交通要道(大众北路)加强交通警示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大众北路交通警示灯建设的建议非常中肯。大众北路提质改造已纳入今年城市规划建设内容,我们已提请市政府将该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牌在建设施工中建设,目前,建设方案已进入评审,将在道路改造中同步实施:
一是在大众北路与沿江大道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号灯。目前已完成经费预算,千红市长和朱苇市长已审批同意,已进入财评阶段,预计2-3个月内可以安装;二是在归义小学前设立黄闪警示灯;三是在大众北路施划停车泊位,规范停车;四是在山塘路与大众北路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号灯。二、三、上项工作,我大队将与市住建局做好对接,确保大众北路在提质改造中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承办负责人:郑伟胜
直接承办人:郑 平
联系电话:5182920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