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规办建[2015]8号
汨 罗 市 规 划 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函
李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玉池乡省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已由市人民政府批转我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非常中肯,正如您所言,玉池山风景名胜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生态优势明显,人文资源丰富,为切实保护玉池山风景名胜区,市、乡两级做了大量工作。玉池山风景名胜区于2015年1月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组织编制完成,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我局现已将玉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纳入规划编制计划,争取尽快启动编制工作,按期完成编制和审批,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规划局
2015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吴析理
直接经办人:许 石 杨光明
联系电话:3382212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感谢贵单位对本人提出的“关于玉池乡省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的高度重视。对贵单位的答复很满意,希望贵单位按照你们的答复如实落实好。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