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交建〔2015〕22号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函
傅志辉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解决裁弯改道跨江大桥立项资金的议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您已连续多年提出,连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对您提出的此建议相当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及局领导每年都多次到现场、长乐镇政府及您家中了解、协调、商谈此事。经过我们的努力,该路段的麻石拱桥——水合桥已于2012年列入危桥改造项目,争取到部省项目资金13万元;经长乐镇政府和您的努力,向市人民政府争取配套资金30万元,在 2013年8月对该桥进行改造。而当地村组干部和人大代表要求必须对该路段裁弯改道且对桥梁建设地点进行变更才能建设。但该路段裁弯改直属道路新建项目,涉及水利等多部门,没有列入规划,没有环评、国土等相关审批手续,且两项目建设资金差额巨大,无法对桥梁地点进行变更。因此,长乐镇人民政府和村组及您等人大代表要求缓建,待该路段拉通后在新修道路上修建桥梁,以免重复建设,对现有危桥进行改造不予配合支持。
至于您提出的裁弯改道修建跨江大桥工程,去年9月11日已由市政府法制办邀请您及市人大、市交通运输局、长乐镇政府相关领导在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协商。会议认为:此道路段属于乡道,要争取通过上级立项解决此问题,首先要以长乐镇政府为主体,拿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办理好相关前期手续逐级向上报批,作为县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予以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两座大桥已开工建设,是您在未履行任何手续,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擅自动工的,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请您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吴继红
直接经办人:胡日林
联系电话:5222915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