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财政局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函
来源:汨罗人大   日期:2015-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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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函〔2015〕43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函

龙志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2015年预算中按政策执行教师岗位工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合理中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教师岗位工资的设置在2012年已完成,但由于省、岳阳市未明确发文,岳阳其他县市也暂未全面实施,因此目前我市还未实施。但我们深知此项改革政策性较强,我局将配合你们积极争取政府重视,争取实施。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朱明星

直接经办人:张作辉  谭艳辉

联系电话:511816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龙志辉    2015年7月3日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