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7号 提案的函
来源:汨罗人大   日期:2015-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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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国土资函〔201552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7

提案的函

 

周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加油站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周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关心,虽然我市2011年以来分别有19人次取得了省商务厅批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但并不代表已取得油站新建用地资格。按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所有油站由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后,再分别由城投公司和交建投呈报。到目前为止已有4个油站已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在供地出库过程中;另外15个油站由于不符合汨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暂时无法申报省国 资源厅。但我局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准备利用本次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修改和完善的机会对油站用地规划进行调整, 待调整规划通过省厅核收和确认后统一呈报省人民政府 待调整规划通过省厅验收和确认后统一呈报省人民政府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 710

 

承办负责人:阳舟

直接经办人:黄王威

联系电话: 5183391

邮政编码: 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主题词: [ 主题词 ]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抄送: 市委 人大提案法制委员会 2份,市政府办 3份, 委员

        及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