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民字〔2017〕3号
易岁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汨罗市收治中心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治重症贩毒人员是当前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并出台了《汨罗市特殊病人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民政部门的职责为: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救助;与城乡医保一起承担重症病人住院治疗费用。其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直关注和支持收治中心的工作。对重症的对象,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我们都纳入医疗救助给予救助。有的存在临时困难的,我们都进行了临时救助。车站社区黄超,本人吸毒,目前每天在湘阴县服药治疗,其小孩生活无靠。经过我们调查,黄超确实在服药治疗,按照相关程序,我们将其小孩纳入了城市低保,同时我们明确告诉黄超,如果黄超再吸毒,我们将取消其小孩的低保。我们的主要的目的还是想通过救助,让其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感化吸毒对象。至于尿毒症医疗费用问题,尽管医疗救助资金缺口较大,但是我们将克服一切困难予以支持。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一贯的支持关心,谢谢!
2017年5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左小林
直接经办人:黄鸿鹄
联系电话:0730-5171122
缂冩垹鐝崷鏉挎禈 | 缂冩垹鐝竟鐗堟 |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娑撹濮欓敍姘姤缂冩绔舵禍鐑樼毌閺€鍨盎閸旂偛鍙曠€广們鈧偓閹碉拷 閸旂儑绱板Ч銊х稄鐢倹鏆熼幑顔肩湰閵嗏偓缂冩垹鐝弽鍥槕閻緤绱�4306810001
濠€妯哄彆缂冩垵鐣ㄦ径鍥风窗43068102001119閸欙拷閵嗏偓 婢跺洦顢嶉崣鍑ょ窗 濠€妤瑿P婢讹拷13009704閸欙拷-1 閼辨梻閮撮悽浣冪樈閿涳拷0730-5242830
濮广劎缍忕敮鍌涙杺鎼存粎缍�
瀵邦喕淇婇崗顑跨船閸欙拷
濮广劎缍忕敮鍌涙杺鎼存粌浜曢崡锟�
閿涘牓鐡嶉崝娑欐姤缂冩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