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字〔2016〕07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27号提案的答复
市水务局:
市法制办交办的刘汉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兰家洞水库水源地保护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就国土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2014年7月1日兰家洞水库被划为汨罗市饮用水水源地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兰家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策和部署立即启动水源保护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调研勘察,并与三江镇(原八景乡)政府联动,开展大型执法行动3次,截止目前已拆除在建房屋1户、强制断电断路1户。同时集中力量、耗时10天,进行走访调查,圆满完成了对该水源地保护区农民全部建房情况的摸底核查,共清查出建房农民25户,包括已、在建6户,待建19户,其中符合建房条件13户,不符合建房条件的8户,水利部门建议另行选址2户,政府安置1户(已建两层),超面积建房(杂屋,已建成)1户,进一步推动了兰家洞水库库区的水源保护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决议的精神和要求,在严格推进“六禁”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实行疏堵结合、防护并举,同时协助相关部门,辅助做好兰家洞水库大坝堤下异地搬迁安置区建设和八景乡161户有意愿且符合要求农户建房的用地手续审批等相关工作,努力让关心、爱护、保护饮用水源地变成全三江乃至全汨罗上下的自觉行动。
2016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邵湘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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