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卫函[2016]18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杨敬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立医院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已于2015年4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别,从源头上避免了以药养医。
2、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立医院改革十项便民惠民措施,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实行一卡通服务,以减少患者就诊及交费时间,同时我局要求医师在看门诊时必须详细记录门诊病历包括所开具处方内容,患者有选择多方购药的权力。
3、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之规定,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正规的药品名称或正规药品 名称加商品名,我们在以后的专项检查中将进一步关注此事,也欢迎举报。
4、今年我局针对医疗机构已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开展抗菌药物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工作,重点是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落实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在县级医院全面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工作,落实门诊、住院病人次均费用零增长,为老百姓看得好病、看得起病而努力。
感谢您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周呈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路崎 0730—522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