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提〔2015〕9号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函
邵强文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教辅资料的征订政策
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是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教〔2012〕93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岳阳市教育局、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20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以协助工作为由拿取折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认真落实好“自愿订购、一科一辅、无偿代购”的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和收费,严禁收费后不订或少订以及向其他非指定渠道乱订行为的发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适当减免教辅材料费。
二、关于教辅资料的选定
教辅资料的选定是由省教育厅、省新华书店、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指定目录,岳阳市教育局、岳阳市新华书店、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省定目录,在岳阳市选聘70名一线教师,选定符合岳阳实际情况的书目。其他县市区按此目录发放,无权选择。
三、2014年教辅资料发放迟的原因
省教育厅、省新华书店、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出台新定目录较迟,导致教辅资料征订、到校时间推迟。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1、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自愿征订、无偿代购的原则。
2、规范发行渠道。由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其他集体和个人不得发行。
3、向学生家长发放的《自愿征订意见卡》,由学校收回存档。
4、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市监察局、教育局、物价局、文广新局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对教辅发行工作进行检查。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冯丁伟
直接经办人:周众欢
联系电话:5180223
邮政编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