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提〔2015〕06号
汨罗市水务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戴凯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完成高家坊镇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10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对于高家坊镇,我局已先后争取上级资金对赛英等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后续,还将通过上报小型水库整险项目,争取进一步扩大小型水库整险力度;近几年以岳阳市骨干山塘改扩建工程、“百千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为契机,对高家坊部分村组连续开展了山塘、河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完成高家坊镇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所涉及的大坝口、李家山、芙佳洞三座水库是一般小二型水库,其中大坝口水库在2015年计划中已上报省厅待批复,上级批复计划下达后,将立即启动水库除险加固,李家山、芙佳洞两座水库也正在办理申请上报手续,待省厅批复、上级批复计划下达后,将优先启动水库除险加固。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承办负责人:李锦平
具体经办人:许军民 钟争光
联 系 电 话:5225511
邮 政 编 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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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
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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