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函
来源:汨罗政协   日期:2015-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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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水提201505

汨罗市水务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函

 

田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沙溪镇三八水库纳入小Ⅱ型水库进行整险加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先后经定权发证、水库注册和水利普查,确定现有各类水库294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8座、小二型水库253座,均不同程度存在病险问题,需要进行整治。2002年,我市启动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来,我市已先后完成了三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水库和109座小二型除险加固任务。由于我市水库多,涉及资金量巨大,而上级投入有限,只能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任务,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对于您所提到的划栗村“三八水库”经核实不在国家小型水库名录内,应属骨干山塘,受政策性制约无法纳入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内。对于山塘建设,2013年以来我们争取岳阳“百千万工程”连续两年在全市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改造建设,后续还将继续争取上级支持,结合乡镇政府意见大力开展山塘建设。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承办负责人:李锦平

具体经办人:许勇  潘鸿

5225511

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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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

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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