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教提〔2015〕8号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函
李江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基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创新机制,畅通幼师使用渠道。一是每年在教师招聘中单列一定指标,专门招录幼师。二是在超编单位转岗一定数量的教师补充到幼儿园。三是继续办好“成人教育中心”幼师班,培养专业幼师。四是继续对口上级职能部门,加强幼师定向“委陪”项目。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幼师专业水平。一是坚持参加“国陪”、“省 陪”、“市培”,每年不少于500人次,同时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努力搞好本市全员培训。二是继续组织每年一次的“幼师技能竞赛和教学竞赛”,树典型,学榜样。三是不断加强园本教研,形成制度。四是积极加强市域范围内的相互观摩和学习。
三、进一步落实待遇,实现幼师“同工同酬”。一是要求每一所幼儿园给所有幼师购买“五金”。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所有幼师持证上岗。三是尽快制定幼师基本工资指导意见,确保幼师同等待遇。四是加强幼师编制管理,不断完善用人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关心。
汨罗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汤建明
直接经办人:任 可
联系电话:5181703
邮政编码: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