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农业局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函
来源:汨罗政协   日期:2015-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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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农业函[2015]6号

汨罗市农业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0号

提案的函

廖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双季稻生产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粮食生产的高度关注和特别重视。收到此函后,我们随即组织有关人员就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受农业生产成本高,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双季稻种植面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国家已经将粮食生产提高到了战略安全的高度上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农业局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同时也正与市政府一起努力促进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激励农民多种双季稻、种高产田。

一、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牢固建立全市粮食生产考核三条底线:一是总产稳定增加。全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7万亩,正常年景总产达47万吨,每年粮食播种面积要较上年有增加;二是稳定双季稻面积。全面恢复双季稻种植,适宜双季稻种植乡镇双季稻种植比例在80%以上;三是杜绝抛荒。严禁耕地季节和常年性抛荒,抛荒面积比例控制在2‰以内。

1、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指标原则,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从严控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水田的规划调整,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严格实行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平衡,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 的原则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进一步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把工程建设和扩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

2、稳定种植面积。采取水稻集中育秧、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开展专业化服务等有效措施,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大力推进“压单扩双”,综合地域条件,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复种指数和土地利用率。

3、坚决遏制抛荒。对抛荒严重的停止发放种粮补贴,坚决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确保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承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依法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

二、增加粮食总产

1、实施粮食增产工程。一是双季稻恢复工程。在全市适宜双季稻种植乡镇、主要线路两侧、岳阳市“压单扩双”重点乡镇开展“百村百亩”双季稻高产示范,强力推进全市“压单扩双”,确保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确保全市双季稻覆盖率达到80 %以上。二是高产创建示范工程。继续在全市大力推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全市共建设1个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示范乡、2个早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3个晚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和1个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其余非高产创建乡镇,都按每个乡镇“三村一带”要求,建设3个1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村,形成一条8公里以上的高产示范带。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本农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和新增粮食产能工程建设。用2年时间,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清淤加固山塘堰坝。加快农田灌溉主干渠提质改造,增加有效浇灌面积,提高旱涝保收能力。统筹规划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基层收储库点,加大可用粮仓的回收修复力度,方便农民送粮。

3、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重点培育种植规模在30-300亩之间的新型种粮主体,继续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分3年对158个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每年每亩补助100元,连续扶持3年,让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成为种粮的主力军;通过政策的引导,力争3-5年内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左右;增加机插秧率5%以上,并逐步推广耕、插、收、植保、运输、烘干六个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的水稻生产模式。

4、选用优良品种、推广高产稳产技术。科学选用优质杂交稻和高产玉米品种,大力推广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晚稻安全齐穗等高产稳产技术,全面提高单产。

三、提高粮食品质

1、实施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全面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进一步摸清超标底数。对超标不严重的选择重金属低积累品种和采取科学施用石灰、增施有机肥、改变肥料品种、改变浇灌方式等措施,有效降低粮食重金属含量。对超标严重,确实不宜种粮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改种非食用类作物,确保粮食等食用农产品安全可靠;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按照“一控、二减、三基本”原则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2、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广使用频振式杀虫灯、性诱杀器,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3、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食和粮食加工产业。建设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的高中档优质稻基地,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优质大米品牌,发展富硒等特色米,做大做强粮食和粮食加工产业。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粮食生产市级领导包片和市长约谈制度,实现粮食生产三挂钩:与涉农项目挂钩,与资金奖励挂钩,与目标考核挂钩。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全市粮食面积、总产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国土部门要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农业部门要严把质量关,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统计调查部门要准确监测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粮食部门要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做到不压级不压价和应收尽收;其他部门也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增加资金投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新增种粮补贴要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抓紧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突破粮食生产融资难的瓶颈,鼓励工商资本进入粮食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

3、落实惠农政策。继续完善我市双季稻据实发放补贴办法,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要根据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5月底前做好方案制定、面积核实、计算依据及公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待上级资金就位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折通”形式足额、准确地兑现到种粮和种良种的农户手中。涉农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形成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4、加强考核督查。进一步增加粮食生产在全市小康绩效考核的分值,将耕地保护、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粮食生产奖补资金使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根据每年粮食生产情况,完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粮食生产工作开展的乡镇以及种粮大户给予奖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场的早稻集中育秧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优质稻发展面积、中稻及一季稻调减面积、抛荒面积等内容量化,实施评比考核,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5、严肃责任追究。对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的地方及所涉及到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现任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或进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耕地保有量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耕地数量和质量未能实行平衡的乡镇,不予受理其各级各类建设用地的申报。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未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未完成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和“压单扩双”任务的、挪用种粮补贴、种粮补贴发放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对其党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在各级领导和你们的关心重视下,我市粮食生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4年,全市粮食播种总面积116.055万亩(含屈原行政区),总产量48.7157万吨。再次荣获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今后,我们将建议市政府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发展。

一、整合涉农项目,形成合力推动粮食生产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涉农项目管理。今后在所有涉农项目立项时,要充分考虑其粮食生产完成情况,优先向种粮先进乡、镇(场)集中,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强乡(镇)。这些项目包括:

农业部门项目:高标准良田建设、高产创建、水稻集中育秧、湘米工程、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项目;

财政部门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建设等项目;

其它部门项目:水利部门的小水利、国地部门的耕地整治等项目。

二、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发挥资金效益就是要合理使用资金,按照不改变资金用途、不搞暗箱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重点向基础设施、技术推广、主要路线、种植大户倾斜。譬如,明确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只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国家新增的各种粮食生产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倾斜;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中安排一部分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等。特别是双季稻种植补贴资金只能补贴真正种植双季稻的农户,再不能只图省事,不顾实情,按计税面积均衡分配,打卡到户,这样达不到促进作用,也违背了上级补贴目的。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7日

承办负责人:李银海

具体经办人:何宏杰、胡德斌

联系电话:0730-5235603

邮政邮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