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农业函[2015]3号
汨罗市农业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7号
提案的函
黄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种粮合作组织”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粮食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特别重视。收到此函后,我们随即组织有关人员就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联产承包农户因种粮单个效益下降,其耕地必将流向新兴生产者手中,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组织这些新兴生产者近年来逐渐成为粮食生产的新生力量,在我市粮食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高度关注,从科学发展、政策引导、有效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来确保种粮大户健康稳定发展。
1、大力表彰,营造种粮光荣的政治环境。全市大幅度提高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和单位的表彰奖励力度,将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组织这些新生力量纳入了考评奖励体系中。在14年及15年年初的全市三级干部大会后,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粮食生产工作大会,对全市粮食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了4个粮食生产红旗单位、11个粮食生产先进单位、40个粮食生产先进村、30个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及40个粮食生产种粮大户。
2、建立有利于种粮大户发展的土地流转机制。结合今年土地确权发证,进一步稳定家庭承包关系,加快承包地权证发放工作,将承包权明确到丘块,确保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让农民放心地流出土地。协助种粮大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解决土地流转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3、提高种粮大户补助标准。汨罗在全省率先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组织进行奖励,2012年,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已从双季稻补贴资金中获得58.8元的补助,针对我市人均耕地偏少的实际情况,2013年又降低门坎,将30亩以上大户纳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从58.8元每亩提高到70元每亩。此外,还从上级部门积极争取了多个项目扶持种粮大户和粮食合作组织,2014年对48户家庭农场每亩发放补贴100元。
4、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项目。实践证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是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农业部开始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重点加强优质专用良种育繁、标准粮田建设、农机装备推进、病虫害防控和粮食加工转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我市目前已启动了的农业基础建设项目有:农业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部门的农田小水利项目、国土部门的耕地整理项目,我市也每年争取到了1-2万亩的农田水利设施相关配套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人民政府也将加强对涉农项目管理,今后在所有涉农项目立项时,都会充分考虑其粮食生产完成情况,优先向种粮先进乡、镇(场)集中,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强乡(镇),为种粮大户和合作组织发展粮食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李银海
具体经办人:何宏杰、胡德斌
联系电话:0730-5235603
邮政邮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