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金办提[2015]0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答复市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函
唐凡、向铁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汨罗三农金融服务平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05年汨罗市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瓶颈,市政府出资占股28%,在当前经济运行困难的情况下,城投公司释放5000万流动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在贷余额5.35亿元,10年来累计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总额35亿元。
2、针对将农机具、宅基地、水塘、林地、畜禽舍、畜禽养殖设备等纳入抵押范畴,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已将林地纳入了抵押,通过林业局进行抵押登记后,再在信用联社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我市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开村镇银行、信用联社开展了涉农贷款,其中农业银行以承包林地、水库开展贷款。邮储银行对国有土地(划拨地)开展小额抵押贷款,国开村镇银行有农贷通。信用联社已开展小额农户贷款。
3、尝试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产品、畜禽存栏等生物性动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这个暂无相关登记部门,银行无法对上述生物性资产进行保管、贮存、变现。目前信用联社已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组合担保模式开发贷款品种。即农户与大的粮食经营公司,畜禽加工公司签订合同,由粮食经营公司、畜禽加工公司提拱担保予以发放贷款。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不断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邮储银行创新新型农业主体贷款,去年成功放款28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10多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结合各乡镇产业格局,累计放贷4.6亿元,支持了棉麻、果茶、家禽、水产、家俱加工、麻石加工等传统特色产业。人民银行出台了《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指导意见》,建立涉农金融机构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一对一”的主办银行制度,辖内5家银行与12家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了主办银行关系,信贷支持达5600万元。向乡镇小微企业发放各类贷款1.2亿元,有效解决了57户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5、政府已推出了农业政策性保险,目前我市已有3家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华联合保险,2014他们在育肥猪、能繁母猪、水稻、玉米、油菜、公益林、肉鸡等方面为农户共赔付1927万元,政府也给予了一定比例的补贴。
汨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承办负责人 : 唐著辉
直接经办人 : 张艳群
联 系 电 话: 0730-5231011
邮 政 编 码: 414400
委员反馈意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