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函〔2015〕47号
关于答复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82号提案的函
向铁青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耕地保护事关中国农业稳定、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之大事。而土地整治是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手段。十三年来,我市争取资金投入4.76亿元,共实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5个,开发整理土地22.5万亩,不仅实现了汨罗市连年耕地占补平衡,还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十几年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充足的完善和发展,在范围上,已由相对孤立的、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从农村延伸到城镇;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从内容上,已由以农用地整理为主,转向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与土地复垦等综合整治活动。
现在,我省的项目已定位于行业管理,明确了政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建立了中介管理制度体系,依托于项目运作,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立足于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去年,省国土资源厅又出台了 《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将部分权、责下放到了县市,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我们将会认真组织实施,强化项目管理,集中连片的推动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国土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