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5〕46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函
周台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悉您对特殊教育的建议,认为提得很及时。2014年1月20日,国务院颁发国办发〔2014〕1号《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湖南省办公厅在2014年9月颁发了《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湘政办发〔2014〕76号。我市在2014年12月26日相继出台了汨政办发〔2014〕26号《汨罗市特殊教育(2014-2016年)三年提升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2001年和2009年获得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2011年获得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先进集体,2013年获得湖南省特殊教育先进学校。2015年2月13日,市财政将2014年度的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和绩效工资提升30%均已到位,这也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
近年来,市财政在投入上确实向特教进行了倾斜,2012年之前,特教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预算了44万,2013年预算了48万,2014年预算了52万,2015年预算了70万。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上,周局长相当重视,准备在市级财政资金内调剂一百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宿舍及厕所改造。特殊教育的发展,还需要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构呈现:专业教师缺乏,中青年教师偏少,老年教师居多的现状,这是事实,在很大程度上,这制约了学校的发展。我们会按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的要求,逐步将教师配备的比例达到合适的要求,力争我市特殊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与支持。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承办负责人:朱明星
直接经办人:张作辉 谭艳辉
联系电话:511816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对我们的提案非常重视和关注,组成专门班子调查研究,将答复情况与我们当面交流。我们一致认为,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特殊教育相当重视关注,我们坚信特殊教育明天会更美好。
周台权 2015年5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