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财政局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函
来源:汨罗政协   日期:2015-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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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函〔2015〕48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函

李小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汨罗市第三中学塑胶运动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汨罗三中为我市素质教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对三中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非常关注三中今后的发展。

2、市三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各级政府没有相关文件安排经费,贵校塑胶运动场暂时无法争取上级的立项资金。

3、近年来,本级财政经费日趋紧张,财政资金只能用于确保人员经费支出。因此,今年财政安排贵校塑胶运动场资金的可能性不大。

4、教育局虽然非常支持贵校塑胶运动场的建设,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拿不出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

贵校的塑胶运动场建设,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建议暂缓建设,在争取上级立项成功,财政经济好转,自筹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建设塑胶运动场更有利三中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承办负责人:朱明星

直接经办人:张作辉  谭艳辉

联系电话:511816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领导对此提案非常重视,但确实困难重重,对此答复基本满意。

李小红    2015年5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