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5〕48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函
李小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汨罗市第三中学塑胶运动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汨罗三中为我市素质教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对三中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非常关注三中今后的发展。
2、市三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各级政府没有相关文件安排经费,贵校塑胶运动场暂时无法争取上级的立项资金。
3、近年来,本级财政经费日趋紧张,财政资金只能用于确保人员经费支出。因此,今年财政安排贵校塑胶运动场资金的可能性不大。
4、教育局虽然非常支持贵校塑胶运动场的建设,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拿不出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
贵校的塑胶运动场建设,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建议暂缓建设,在争取上级立项成功,财政经济好转,自筹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建设塑胶运动场更有利三中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承办负责人:朱明星
直接经办人:张作辉 谭艳辉
联系电话:5118168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领导对此提案非常重视,但确实困难重重,对此答复基本满意。
李小红 2015年5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2份,市政府办3份,委员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