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接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招标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建筑业企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统计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接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对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督与指导;
(4)接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检测市场管理;
(5)负责建设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存储和根据授权发布各类工程、企业状况和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6)接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具体实施建筑工程、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外墙装饰装修活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7)接受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具体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监管;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单位是住建局下属副科级二级机构,下设10个站室,现有干职工79人,其中在编57人,退休干职工22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单位本级,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单独编制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9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23万元,增长4.34%,主要是因为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9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86万元,占8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27万元,占10.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11万元,占71.76%;项目支出281.02万元,占28.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万元,增长0.5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2万元,增长0.5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76万元,占10.30%;卫生健康(类)支出33.96万元,占3.81%;城乡社区(类)支出716.53万元,占80.43%;住房保障(类)支出48.01万元,占5.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漏报。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64.01万元,支出决算为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份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份视同缴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由财政统交。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4.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舍五入计算差别。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591.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0.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整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6%,主要包括办公费3.68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水费1.71万元、电费6.04万元、邮电费5.47万元、差旅费11.4万元、维修(护)费10.54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9.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决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都没有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包括:
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主要是无公务用车(支出内容)支出,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都没有公务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8万元,用于召开2会议,人数170人,内容为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监管会议;开支培训费0.33万元,用于开展在职人员培训,人数57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职人员培训;无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 个,共涉及资金28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 个281.0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75.99万元,执行数99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来看,市建工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情况较好.在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坚强领导下,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单位职能,提升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建筑工程管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一条主线,统筹抓好建筑领域招投标管理、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按照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了责任清单,规范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将各类学习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2次。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学习,组织家庭助廉教育、交流,进行宣读处分、典型案列警示教育,提升干职工廉政自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主题党日和工会活动,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开展“破冰除雪保畅通”“学雷锋日·公益课进园区”“义务植树助力乡村振兴”“传承‘骆驼精神’锻造‘党员风骨’党纪学习教育实践”“关爱未成年人‘利剑护蕾’走访”“学习伟人韶山现场党建教育”“老年支部学习瞭家山基层治理”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支部委员讲党课和交流研讨6次。开展“三八妇女节”“职工春游拓展”“中国梦·劳动美篮球赛”“重阳节项目调研”“青年联谊”等工会活动5次。
二、坚持安全发展,守牢安全底线
全年监管工程项目104个,总建筑面积约171.07万平方米,总造价约42亿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3个,总造价约36.9亿元,市政工程项目11个,总造价约5.1亿元。12月底,共有房屋和市政项目共71个(房建工程64个,市政工程7个),其中在建项目42个,停工项目17个,未开工项目12个。
在经济下行大环境中,房地产、工业实体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我们更多的是优化服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主动提供技术指导,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一是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和行业知识技能教育,制作“建工大安”安全生产系列视频、事故警示教育片,利用视频号、宣贯会等形式开展行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普及宣传。组织“安全月”“质量月”“消防月”宣贯、应急演练和观摩活动,开展送课进园区、进项目工作,开展招投标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2次,组织18人次参加岳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联合建筑业协会开展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安全学习线上理论测试和线下实操考核3批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学习1次,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指导与督促,受全球经济下行波及,建设项目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考虑到项目的难度和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我们更多采用查隐患、督整改的办法严控项目质量安全。多种形式敦促参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年组织警示约谈会19次,项目验收工作推进会4次,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会2次,打非治违工作会2次,消防工作会5次。强化检查督整改,全年开展日常巡查625次,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39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34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2558条,记录红黄牌38份,记录不良行为31起,质量安全考评不合格项目5个。做到该停工整改的停工整改,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敷衍整改的坚决立案查处,绝不带病施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从起重机械设备入手,委托第三方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全覆盖监督检测,检测发现安全隐患229余处,其中38台机械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械设备下发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现场封停4台;落实“季度强制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封停或强制拆除,重大环节监管不到位,操作违规的一律严处”的起重设备管控机制,使重大危险源得到强有力管控,极大降低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概率。三是开展工程领域“打非治违”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刻吸取长乐3.21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非法违法项目进行网格化排查,约谈违法开工、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违法违规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整治目标期限和责任人,专人指导督促项目限时整改。开展网格化巡查110次,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46起,下达催办通知23份、停工通知12份、停止使用通知36份、行政执法调查通知48份,其中情况轻微及时整改完成的23起,正在整改的8起,移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的案件线索15起(围标串标1起、未批先建2起、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12起),移交属地政府处理的案件线索2起,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结案4起,行政处罚金额:39.27万元。
三、持续优化服务,推动行业发展
守牢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底线的同时,迎难而上,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筑业稳定发展。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主动走企业、进项目、解难题,优化流程、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靠前服务,开展送课进园区、“壹志学校”“湖南丽智智能”新开工送政策指导进项目工作,靠前服务,提前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手续办理等针对性的事前指导。为加速项目建设,实现快速投用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建筑企业发展升级,开展企业走访和服务,走访企业14家,帮助解决企业相关问题4件。指导建筑企业开展资质换证(三级转二级)换领30家,完成资质新申报、增项、变更45家,完成1家建筑总承包资质升级(湖南广厦二级升一级),转入建筑、市政双总承包资质企业1家,新增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1家。指导企业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对接建筑业企业完成统计局申报“四上”入库企业1家。严格实名制管理,督促省监管平台上的34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通道,实行上、下班考勤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发放。对全市在建项目逐个进行欠薪情况摸底排查,与人社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检查,协调处理欠薪事件39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加强检测、监理、混凝土企业管理。对在汨罗市18家质量检测机构、9家起重机械检测机构、13家监理机构完成信息采集,加强日常管理,要求进行进场告知,9月份对检测监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抽检10个在建项目,涉及监理单位4家、质量检测单位7家、起重机械及爬架安全检测单位7家,对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拆除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3个,不定期开展非法搅拌站巡查工作,防止发生新建站点及已拆除站点死灰复燃现象。抓好招投标监管,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2024年公开招标项目共计14个,中标金额合计为5.7亿元。加大了标后稽查力度,开展标后稽查工作2次,下发整改告知书17份。开展招投标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36个项目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发现违规问题18个,整改违规问题18个,2个违法问题移交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住建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4大领域16个方面的212条线索进行核查,对2021年-2023年汨罗64个公开招标项目开展标后评估工作。做好造价与竣工备案服务,动态采集建材价格信息,及时上报岳阳市造价站;及时为企业提供造价信息。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共计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3 个,工程总造价19.23亿元。其中房建类52个,总造价17.34亿元,建筑面积99.73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1个,工程总造价1.88亿元。抓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组建在建项目文明创建工作专班,全面开展督查,督促项目在施工围挡、公益广告、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卫生等方面全面提标,确保建筑项目迎检效果。抓好巡视交办信访回头看和投诉信访事项。组成专班负责巡视交办信访事项回头看,做好投诉事项办理情况跟踪,落实每个信访事项与信访人沟通了解和反馈办理情况。2024年共受理投诉事项340余件(含市长信箱15件),主要问题集中在房屋质量、噪音、扬尘扰民等方面,其中房屋质量问题204件,噪音、扬尘投诉105件,施工安全投诉1件,劳资纠纷、证件问题等投诉30件。专人负责投诉和信访工作,重点问题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度,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建筑领域安全稳定。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检测、监理企业对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稳步提高,管理水平也逐步提升,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管理不力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履职尽责,提升建设项目检测、监理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和廉政勤政教育,强化监管队伍的廉洁作风建设。提升职工教育培训的质量,采取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等方法,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和监督水平,实行分区分片监管,压实监督人员责任,谁监管、谁负责。
(一)靠前服务,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提供事前指导,实行服务式监管,帮助项目做好基础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整改和重复工作,帮企业降本增效;加大建筑业企业培优扶持,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企业增项升级和外拓扩展业务;发挥建筑业协会积极作用,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加强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做好建筑业企业已换领(三级转二级)一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延期指导工作。
(三)创新开展建筑领域管理宣传教育,推动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引导企业和项目加大对建筑工人的培训力度,增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能,开展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招投标从业人员文件政策和检测监理企业业务培训,利用“安全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进行质量安全和专业技能知识宣贯,用好“建工大安”系列视频宣教品牌,通过公众号、抖音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全面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四)落实建设工程监督规范化,提高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聘请消防专业专家,组织一线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培训,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全面落实消防施工监督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细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提升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创建标准化企业和示范工地。开展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大质量通病防治力度,强化施工过程控制和工序验收制度,提高监管效率和建筑品质,减少质量投诉;确保投诉和信访事项得到迅速、高效地处理,快速解决建筑领域相关问题。
(五)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执法防事故。突出起重机械管控为重点,落实起重机械季度全覆盖强制检测,组织开展防高坠、防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动火作业和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和混凝土企业车辆管理和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严控重大危险源。开展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加强普法宣传和项目建设前期的指导服务,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执法,规范建设行为,倒逼隐患整改,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招投标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标后稽查工作的力度,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招投标流程。
(七)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督促全市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监督全市建设项目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严格把控在建项目质量安全;二是住建领域没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建设工程监管智慧平台利用率还不够,还需进一步提高智慧平台使用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智慧平台服务费及专用检测费投入;二是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满意度。
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专项整治,维护了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实现招投标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推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满意度。2024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检测、监理企业对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稳步提高,管理水平也逐步提升,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管理不力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履职尽责,提升建设项目检测、监理水平。
建设工程监管智慧平台利用率还不够,还需进一步提高智慧平台使用率,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