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因非法储存和经营柴油,涉嫌危险作业罪,汨罗市黄某被刑事拘留。
3月1日,汨罗市打非办接群众举报称,京港澳高速大荆镇路口附近一处较隐蔽的地方有人非法储存和经营柴油。接到举报后,汨罗市打非办当即派人到实地进行核查,经过一天摸排和蹲守,确定了具体储油地点、嫌疑人非法作业的时间和活动规律。
3月2日,汨罗市打非办联合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大荆镇人民政府、大荆派出所、汨罗市市场监管局、汨罗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快速出击,现场查获柴油4.5吨,非法改装加油车4台,并对存储柴油进行取样、查封,对非法改装加油车予以扣押。
3月7日,样品鉴定结果显示为柴油,属危险化学品。公安经立案调查,黄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涉嫌犯罪,3月10日被刑事拘留。
据悉,2022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柴油被列为危险化学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汨罗市打非办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柴油,涉嫌犯罪。违法犯罪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有奖举报电话:0730-55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