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柟闂寸绾惧鏌i幇顒佹儓闁搞劌鍊块弻娑㈩敃閿濆棛顦ョ紓浣哄Т缂嶅﹪寮诲澶婁紶闁告洦鍓欏▍锝夋⒑缁嬭儻顫﹂柛鏃€鍨垮濠氭晲婢跺﹦顔掗悗瑙勬礀濞层劌危韫囨稒鈷戦柤濮愬€曢弸鎴︽倵濮橆剛澧︾€殿噮鍣e畷鐓庘攽閸℃瑧宕哄┑锛勫亼閸婃牠骞愰悙顒佸弿闁圭虎鍠栫粻娲倵閿濆骸鏋熼柍閿嬪笒闇夐柨婵嗘瑜版崵澶庣疀濞戞瑧鍘介梺瑙勫劤绾绢厽鏅堕敂閿亾鐟欏嫭绀冩繝銏★耿閿濈偛鈹戠€n偄娈濋梻鍌氱墛缁嬫垶绔熼崱娑欌拺缁绢厼鎳庨ˉ宥夋煙濞茶绨界€垫澘锕﹂幑鍕Ω閵夘喗顥″┑鐐差嚟婵挳顢栭崱娑欏亗闁哄洢鍨洪悡娆撴⒑椤撱劎鐣辨鐐寸墬閵囧嫰寮撮悢铏圭厜闂佽鍠楅〃鍛达綖濠靛鍊锋い鎺嗗亾妞ゅ骏鎷�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柣鎴f閺嬩線鏌涘☉姗堟敾闁告瑥绻戦妵鍕箻閸楃偟浠肩紒鐐劤椤兘寮婚悢鐓庣鐟滃繒鏁☉銏$厽闁规儳顕妴鎺楁煃瑜滈崜婵嬶綖婢舵劕绠归柍鍝勬噹缁愭鏌″搴″箹闁汇値鍠栭湁闁稿繗鍋愰弳姗€鏌嶈閸忔稓娆㈠顒傛殾闁靛ě鈧崑鎾斥槈濞呰鲸宀搁獮蹇涘传閸曘劍鏂€闂佺粯鍔樺▔娑㈡嫊閸忕浜滈柡鍌氬皡閸旂喖鏌ゅú顏冩喚闁诡喗绮撻幊鐐哄Ψ瑜嶉獮妤呮⒒娴d警鏀版繛鍜冪秮瀹曟垿鎮㈤崗鐓庝患闂佹眹鍨婚。浠嬪磻閹炬枼鏋旈柛顭戝枟閻濐噣姊洪崨濠冨暗闁哥姴閰i幃楣冩倻閽樺顔婇梺鐟扮摠濮婂綊锝炲鍛斀闁绘劕寮堕ˉ婊呯磼缂佹ê濮堝ǎ鍥э躬閹煎綊顢曢妶鍥╂闂備焦鐪归崹钘夅缚瑜嶉悺顓㈡⒒娴g懓顕滄繛鎻掔箻瀹曟劕鈹戠€n剙绁︽繝鐢靛Т濞层倗绮诲☉娆嶄簻闁哄倸鐏濋埛鏃堟煟閹炬剚鍎旀慨濠呮閹瑰嫰濡搁妷锔惧綒闂備胶鎳撻崵鏍箯閿燂拷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顒夋晪鐟滃酣銆冮妷鈺佺濞达絿枪閸嬪秴鈹戦悩璇у伐闁绘妫涙竟鏇熺節濮橆厾鍘甸梺鍛婃寙閸涱厾顐奸梻浣虹帛閹稿鎮烽埡鍛摕闁绘梻鈷堥弫宥嗙箾閹寸偟鎳呴柛鎴節閹泛顫濋鐙€鏆¢梺閫涚┒閸斿矂鍩為幋锕€骞㈡俊顖滃劋閻忓酣姊绘担鍛婃儓闁活厼顦辩槐鐐存媴鐟欏嫬寮块梺閫炲苯澧撮柡灞界У濞碱亪骞忕仦钘夊腐濠电偛顕慨顓㈠疾閻樺樊娼栭柧蹇撴贡閻瑩鏌涢弽銈傚亾閸忓懐鐭楃紓鍌氬€搁崐鍝ョ矓閹绢喗鏅濋柕鍫濐樈閺佸鏌ㄥ┑鍡╂▓闁轰礁妫濋弻娑㈠即閵娿儰绨介梺鎸庣⊕缁矂鍩為幋锔藉€烽柡澶嬪灩娴犳悂姊洪懡銈呮瀭闁稿酣娼ч悾宄扳攽鐎n亜绐涘銈嗘尰缁嬫帡寮埀顒勬⒒娴h櫣甯涢弸顏呫亜閺囩喓鐭婃い鏂跨箻婵$兘鍩¢崒婊冨箥闂備焦鍎冲ù姘跺磻閸曨剚鍙忓璺虹灱绾惧吋銇勯弮鍥撴い銉ョ墦閺屸剝鎷呯憴鍕3闂佽桨鐒﹂幑鍥极閹剧粯鏅搁柨鐕傛嫹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捣閻棗銆掑锝呬壕濡ょ姷鍋為悧鐘汇€侀弴銏℃櫇闁逞屽墴閹潡顢氶埀顒勫蓟閿濆憘鏃堝焵椤掑嫭鍋嬮煫鍥ㄦ礈娑撳秴螖閿濆懎鏆為柣鎾冲暟閹茬ǹ饪伴崼婵堫槶濠殿喗枪妞寸ǹ鐣烽崣澶岀闁瑰瓨鐟ラ悘鈺呮⒑閸楃偞鍠橀柡宀嬬秮瀵剙鈻庨悙顒傛瀮婵犵妲呴崑鍕涘┑鍡╂綎婵炲樊浜滄导鐘绘煏婢跺牆鍓鹃柕蹇嬪€栭悡銉╂煛閸ヮ煁顏堝焵椤掍胶绠為柕鍡曠铻i柤濮愬€濆顔剧磽娴e壊鍎忛柣蹇旂箞閹虫捇宕归瑙勬杸闂佺粯鍔曞鍫曀夊⿰鍛<濠㈣泛锕﹂幗鐘电磼閸屾稑娴鐐寸墬閹峰懘宕楁径瀣伖闂傚倷鑳堕崢褔锝為弴銏犵9闁哄洢鍨归崙鐘绘煙鏉堥箖妾柣鎾跺枛閺岋綁寮崼鐕傜吹闂佺灏欓崑鎾汇€冮妷鈺傚€烽柤纰卞墰椤旀帡姊烘潪鎵妽闁圭懓娲顐﹀箻缂佹ɑ娅㈤梺璺ㄥ櫐閹凤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捣閻棗銆掑锝呬壕濡ょ姷鍋為悧鐘汇€侀弴銏℃櫇闁逞屽墰婢规洝銇愰幒鎾跺幗闂佺粯姊婚崢褎绂嶆导瀛樼厽闁哄倹瀵чˉ鐐烘煙娓氬灝濡兼い顏勫暟閹风娀鐓鐑嗘闂傚倸鍊峰ù鍥敋閺嶎厼绐楅柡鍥ュ灩绾偓闂佽鍎煎Λ鍕不閺嶎厽鐓忛煫鍥ь儏閳ь剚娲栭蹇撯攽閸″繑鏂€闂佺粯蓱瑜板啯绂嶉悙鐑樼厓鐟滄粓宕滃璺虹闁搞儜灞剧稁闂佹儳绻楅~澶愬窗閸℃稒鐓曢柡鍥ュ妼娴滄粌鈹戦鍝勭仾缂佺粯绻堥崺娑㈠焵椤掑嫬绀冩い鏃傚帶閸欏﹪鏌f惔銈庢綈婵炴祴鏅濈槐鐐寸瑹閳ь剟鎮伴鈧畷鍫曨敆娴i晲缃曢梻浣稿閸嬪懐鍠婂鍥e亾濮橆偆鐭欐慨濠勭帛閹峰懘宕ㄦ繝鍌涙畼闂備礁鎲″褰掓偋濠婂牆鐒垫い鎺戝€婚幊妤呮煕濞戝彉绨诲ù婊呭亾閹便劌螣閻撳簼澹曢柣搴㈢啲閹凤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3号: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日期:2024-04-07 15:57
浏览量:313 | | |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13号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9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徐麟

2022年9月26日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的正常进行,维护广播电视播出秩序,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的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以下简称无线传输覆盖网)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无线传输覆盖网包括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收转台(站)、微波站、节目传送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地球站、监测台(站)等部分。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是指利用无线传输覆盖网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应急广播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无线传输覆盖网的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的发展需要,负责组织制定全国无线传输覆盖网规划,审批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指配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以下称广播电视频率),并对全国无线传输覆盖网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传输覆盖网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无线传输覆盖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并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 无线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和使用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国家对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使用广播电视频率、购买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以及迁建无线广播电视设施实行许可制度。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许可事项,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重要技术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间为三十日。

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严禁伪造、翻印、涂改、出租、转让。

第七条 严禁在无线传输覆盖网中传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内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广播电视频率,不得利用无线传输覆盖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


第八条 利用地面无线、微波、卫星等方式从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十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开展业务的,应当于届满前六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九条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一)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机构(以下简称传输覆盖机构);

(三)具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机构。

第十条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直属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传输覆盖机构;

(二)符合无线传输覆盖网的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三)有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送所需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及经费;

(四)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

第十一条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申请表;

(三)拟采用的传输覆盖方式、范围、服务区域和节目内容;

(四)技术方案和保障机制;

(五)合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传输方式、传输范围的说明。

第十二条 广电总局负责审批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送业务。申请单位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送业务。申请单位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第十四条 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送业务的,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第十五条 为保证广播电视传输安全,广电总局负责指定用于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卫星转发器传输参数。任何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不得擅自租用或者使用卫星转发器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第十六条 为保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安全,广电总局可以要求更换或关闭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卫星转发器。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许可证制式。许可证应当包含实施传输覆盖业务的方式、主体、传输覆盖的节目内容、传输覆盖的范围、技术手段、工作频段等内容。

持证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


第三章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业务


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并在经批准的覆盖范围内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为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二)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相关规划和技术要求;

(四)有必要的资金、稳定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五)利用卫星方式传输覆盖的范围与广电总局批准的节目覆盖范围一致;

(六)具备必要的监测监管条件。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业务申请表;

(三)拟采用的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服务区域、节目内容、集成加密平台和技术参数;

(四)拟利用卫星的轨道位置、转发器编号、极化方式、符号率、频率以及入网测试情况;

(五)技术方案、技术安全保障机制及评估报告;

(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意见;

(七)合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传输方式、覆盖范围的说明。


第四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频率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微波、卫星非广播电视频率等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第二十二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下列业务的广播电视频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广电总局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

(一)中、短波广播;

(二)调频广播(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不含)以上发射设备);

(三)调频同步广播;

(四)地面数字声音广播;

(五)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十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开展业务的,应当于届满前六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含)以下转播已批准开办的广播节目、应急广播信息的小功率调频广播频率,广电总局委托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

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按照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的许可证制式,依法办理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并对当月作出的不予受理、准予或者不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等情况进行汇总,于次月15日前报广电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广播电视频率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广播电视频率申请表;

(二)申请使用的广播电视频率涉及修改和调整广播电视覆盖网规划的,提供技术评估报告和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文件;

(三)拟开展的广播电视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

(四)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二十五条 持有《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如需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


第五章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


第二十六条 持有《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如需购买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当向核发其《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领《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以下简称《订购证明》),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订购证明》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 无线传输覆盖网中使用的发射设备应当具有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第二十八条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安装完毕后,设置该发射设备的单位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核发其《订购证明》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相应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射设备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六章 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迁建和保护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

第三十条 因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搬迁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相关城市规划项目前,应当事先征得广电总局同意。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申请单位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满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条件和基础设施;

(三)满足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要求,避开各种干扰源;

(四)周围环境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电磁波防护标准;

(五)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各项性能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申请迁建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和申请迁建的理由;

(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第三十二条 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广播电视设施迁建的单位承担。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二十日”“三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同时废止。

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闁汇値鍠楅妵鍕冀椤愵澀绮堕梺鎼炲妼閸婂骞夐幖浣瑰亱闁割偅绻勯悷鏌ユ⒑缁嬫鍎戦柛鐘冲姍婵$敻宕熼姘敤濡炪倖鍔﹀鈧紒顔肩埣濮婃椽宕烽鐔锋畬闂佺粯鐗曢妶绋款嚕婵犳艾鐒洪柛鎰╁妿缁愮偤鏌f惔顖滅У濞存粌鐖煎畷鐢碘偓锝庡墰绾捐棄霉閿濆毥瑙勭娴煎瓨鐓欓柛鎴欏€栫€氾拷   |   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闁汇値鍠楅妵鍕冀椤愵澀绮堕梺鎼炲妼閸婂骞夐幖浣瑰亱闁割偅绻勯悷鏌ユ⒑缁嬫鍎戦柛鐘冲姍婵$敻宕熼姘敤闂侀潧臎娴f彃浜鹃柟鐑橆殕閻撶喐绻濋棃娑欘棤闁糕晪缍侀弻鈥崇暆鐎n剙鍩岄柧缁樼墵閺屽秷顧侀柛鎾跺枛楠炲啳顦崇紒缁樼箞瀹曡埖顦版惔锝傛(闂傚倷娴囧▔鏇㈠闯閿曞倸绠柨鐕傛嫹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柤鍝ユ暩娴犳氨绱撻崒娆掑厡缂侇噮鍨跺畷婵嗏枎韫囨洘娈鹃梺闈涚箞閸婃洟宕橀埀顒€顪冮妶鍡楀闁稿骸宕惃顒€鈹戦敍鍕杭闁稿﹥鐗滈弫顕€骞掗弬鍝勪壕婵ḿ鍘ф晶鎵磼椤旂⒈鐓奸柡浣瑰姈瀵板嫮鈧綆鍓欓獮宥夋⒑鐠囨彃顒㈢紒瀣笒閻滃宕稿Δ浣稿壒闁诲函缍嗛崜娑氬閸忕浜滈柡鍥╁仦椤ョ偤鎮楀鐐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閹间礁纾婚柣鎰惈閸ㄥ倿鏌涢锝嗙缂佺姵褰冮妴鎺戭潩閿濆懍澹曟俊鐐€戦崹鐑樼┍濞差€洭骞庨懞銉у幍婵炴挻鑹鹃悘婵囦繆婵傚憡鐓冮悹鍥ㄧ叀閸欏嫭顨ラ悙鐦佺細闁逞屽墯缁嬫帟鎽梺缁樼箥閸嬪懐鎹㈠┑鍡忔灁闁割煈鍠楅悘宥夋⒑閹稿孩纾甸柡鍛Т閻g兘濮€閵堝棗娈熼梺闈涱檧缁犳垵顕i崸妤佲拺闂傚牊绋撴晶鏇熺箾鐏炲倸濡垮瑙勬礃缁傛帞鈧綆鍋嗛崢閬嶆⒑绾懎鐒介柛鏂跨Т閳诲秹骞樼€靛摜顔曢梺鍓插亞閸犳劙鍩涢幒鏃傜<閺夊牄鍔屽ù顔锯偓娈垮櫘閸o絽鐣烽幆閭︽Ь闂佸憡锕╅崑鍡欐閹惧瓨濯寸紒瀣氨閸嬫捇宕妷褏鐓嬮悷婊呭鐢帞绮婚弽銊х瘈濠电姴鍊搁幃鈺呮煟閺冨倸甯剁紒鈧崒鐐寸厾婵炴潙顑嗗▍鍡欐偖濞嗘挻鈷掗柛灞捐壘閳ь剙鍢查湁闁搞儺鍓欒繚闂侀€炲苯澧撮柡灞剧〒閳ь剨缍嗛崑鍛暦瀹€鍕厸閻忕偛澧藉ú鎾煃閵夘垳鐣垫鐐差儏閳规垿宕堕埡鈧竟鏇㈡⒒閸屾瑨鍏岄柛搴f暬瀵彃鈽夐姀锛勫帎闂佹寧绻傞ˇ顖炴嫅閻斿摜绠鹃柟瀛樼懃閻忊晝绱掗銏⑿ч柡灞剧〒娴狅箓宕滆閸欐繄绱撴笟鍥ф灈闁绘牜鍘ч~蹇撁洪鍕獩婵犵數濮寸€氼參宕抽鐐╂斀闁绘劖褰冪痪褏绱掗鑺ュ磳鐎规洘妞介崺鈧い鎺嶉檷娴滄粓鏌熼崫鍕棞濞存粌澧界槐鎾存媴閸濆嫅銏㈢磼婢跺本鍤€闁伙絿鍏橀獮鍥级鐠侯煈鍚呴梻浣瑰濞插秹宕戦幘缁樼厽闁圭儤鍨规禒娑㈡煏閸パ冾伃妤犵偛顑夐弫鎰板幢閳哄偆妫勬繝鐢靛仜閻°劎鍒掗幘鍓佷笉闁哄诞灞剧稁濠电偛妯婃禍婊堝箲閼哥偣浜滈柟鐐殔鐎氼參顢欓崶顒佲拻濞达絿鍎ら崵鈧梺鎼炲€栭悧鐘荤嵁韫囨稒鏅搁柨鐕傛嫹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崹楣冨箛娴e湱绋佸┑鐘垫暩婵敻鎳濋崜褍顥氶柛褎顨嗛悡娆撴倵閻㈢櫥瑙勭墡婵$偑鍊ら崑鍛洪悢鐓庤摕闁斥晛鍟欢鐐测攽閻樻彃鏆為柣婵囩墵閹嘲饪伴崟顑芥嫻婵烇絽娲ら敃銈夛綖閵忕姷鏆嗗┑鐘插敪椤掑倻纾介柛灞剧懅椤︼附銇勯幋婵囧櫧闁逞屽墯閻噣宕¢幎鐣屽祦闁告劏鏅濋々鐑芥倵閿濆懐浠涢柡鍜佸墮閳规垿顢欓弬銈勭返闂佺ǹ绻戦敃銏犵暦閹达箑绠绘鐐层仒濮规姊洪崷顓炲妺闁搞劏鍩栧ḿ蹇涘醇閵夛腹鎷虹紓鍌欑劍钃遍柍閿嬪浮閺屾稑螣閻樺弶鍣藉☉鎾崇Ч閺屾稑鈻庤箛锝喰ゆ繛瀛樼矋缁捇寮婚敓鐘茬闁靛⿵闄勯幃娆愮箾鐎涙ḿ鐭庢い顐㈩槺閹广垹鈹戠€n亞鍔﹀銈嗗笂缁€渚€顢氶柆宥嗗€垫繛鎴炵憽缂傛岸鏌涘鍡曢偗婵﹨娅i崠鏍即濡も偓娴滃墽鈧娲栧ú銊╊敊閸ャ劎绠鹃悗娑欋缚閻﹤顭胯閺咁偄危閹版澘绠婚悹鍥皺閿涙粌鈹戦鏂や緵闁告挻鑹鹃埢鎾诲蓟閵夛腹鎷洪梺纭呭亹閸嬫稒淇婇懖鈺冪=鐎广儱鎷戦煬顒侇殽閻愭彃鏆i柟顔荤矙瀹曟粓宕f径瀣彨闂傚倷鑳剁划顖炲礉閺嶎兙浜归柛鎰靛枛閼稿綊鏌曟繛鐐珕闁抽攱鍨块弻鐔兼嚃閳轰椒绮堕梺鍛婃⒐濞兼瑩婀佸┑鐘诧工閹冲孩绂掑⿰鍫濈闂侇剙绉甸悡娑㈡煕閵夛絽鍔氶柣蹇d邯閺岋綁骞樼捄鐑樼€鹃梺闈涙搐鐎氭澘顕i鈧畷鎯邦槻闁诡垳鍋熺槐鎾存媴閸︻厸妲堢紓浣虹帛鐢偛危閹版澘绠虫俊銈傚亾缂佺姷鍠栭幃妤呮晲鎼粹€茬盎濡炪倕楠忛幏锟�4306810001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繑銇勯幘鍗炵仼缁炬儳顭烽弻鐔煎礈瑜忕弧鈧紓浣筋嚙濡瑩濡甸崟顖氬唨闁靛ě灞炬闂備浇顕栭崹浼存偋韫囨稑绠熼柟闂寸缁狙囨煙缁嬪灝鐦ㄦ俊顐犲€楃槐鎾存媴娴犲鎽甸梺鍦嚀濞层倝鎮惧畡閭︽建闁逞屽墴瀹曟椽鍩勯崘鈺侇€撻柡澶屽仧婢ф螣婵犲洦鈷掗柛灞剧懄椤﹂绱掓鏍ф灓鐎垫澘锕ョ换婵嗩潩椤掑偆妲烽柣搴$畭閸庨亶骞忕€n喖鍚规俊銈呮噺閻撴洟鏌¢崶銉ュ闁诲繒濞€閺岋綁骞囬濠備紣濡炪値浜滈崯浼村焵椤掑﹦绉靛ù婊勭箞楠炴垿鏁愭径瀣幗濠电偞鍨煎▍鏇犫偓姘炬嫹43068102001119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鎾绘偐閸愯弓鐢婚梻鍌欑贰閸撴瑧绮旂€靛摜涓嶆い鏍仦閻撱儵鏌i弴鐐测偓鍦偓姘炬嫹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孩顐芥慨姗嗗厳缂傛氨鎲稿鍫罕闁诲骸鍘滈崑鎾绘煕閺囥劌浜為柨娑欑洴濮婅櫣鎹勯妸銉︾彚闂佺懓鍤栭幏锟�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忓ù鍏兼綑閸ㄥ倿鏌i幘宕囧哺闁哄鐗楃换娑㈠箣閻愨晜锛堝┑鐐叉▕娴滄繈寮插┑瀣厱閻忕偛甯哄璺虹;闁规儳鐡ㄦ刊鎾煕閹炬潙绲婚柟顔藉灦缁绘繈濮€閿濆棛銆愰梺鎸庢穿缁犳捇骞冮敓鐘茬闁挎棁袙閹锋椽姊洪崨濠勨槈闁挎洏鍊濋幃姗€鎮㈤崗鑲╁幈婵犵數濮撮崰姘枔濡偐纾兼い鏇炴缁夘噣鏌℃担瑙勫磳闁轰焦鎹囬弫鎾绘晸閿燂拷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繑銇勯幘鍗炵仼缁炬儳顭烽弻鐔煎礈瑜忕弧鈧紓浣筋嚙濡繈寮婚弴銏犻唶婵犻潧娲らˇ鈺呮⒑閹肩偛鈧牕危閸績鏀介柣妯虹仛閺嗏晛鈹戦璇插祮鐎规洝顫夌缓浠嬪礈閸欏娅撻梻浣告贡婢ф顭垮Ο鑲╀笉妞ゆ牜鍋為悡銉╂煟閺囩偛鈧湱鈧熬鎷�13009704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鎾绘偐閸愯弓鐢婚梻鍌欑贰閸撴瑧绮旂€靛摜涓嶆い鏍仦閻撱儵鏌i弴鐐测偓鍦偓姘炬嫹-1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瀹勬噴褰掑炊閵娧呭骄闂佸壊鍋嗛崰鍡樼閸垻纾奸悗锝庡亽閸庛儲绻涢崗鑲╁ⅹ闁宠鍨块幃鈺佺暦閸ヨ埖娈归梻浣虹帛鐢紕绮婚弽顓炶摕闁绘棁娅g壕濂告煏韫囨洖校闁诲繐绉瑰铏圭矙濞嗘儳鍓梺鍛婃煥閻倸锕㈡笟鈧娲箰鎼达絿鐣甸梺鐟板暱闁帮絽顕i幎鑺ュ亜闂傗偓閹邦喚鐣炬俊鐐€栭悧妤€顫濋妸锔芥珷闁挎洖鍊归悡娑㈡倶閻愰鍤欏┑鈥炽偢閺屽秹鎸婃径妯烩枅闂佸湱鍘х紞濠囥€侀弴銏狀潊闁宠 鍋撶紒鎲嬫嫹0730-5242830

  •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㈠壊鏁婇柡宥庡幖缁愭鏌″搴′簽濞戞挸绉堕埀顒€绠嶉崕閬嵥囬婊呯焼濠㈣埖鍔曠粻褰掑级閸繂鈷旈柟顔垮亹缁辨帡鍩€椤掍胶绡€闁搞儮鏅涜ぐ鍕⒑閹肩偛鍔橀柛鏂跨Ф缁牓宕橀鐣屽幐闂佺硶鍓濆玻鍧楁儗閹烘鐓涢悘鐐插⒔閵嗘帒霉閻欏懐鐣电€规洘绮忛ˇ顔尖攽椤斿吋鍠樻慨濠冩そ瀹曨偊宕熼崹顐嵮冣攽閿涘嫬浠掔紒顔界懇閹即顢氶埀顒€顕f禒瀣垫晝闁绘棁娓规竟鏇炩攽閻愭潙鐏﹂柣鐕傜磿缁辨挸顫濋懜鐢靛幗濡炪倖鎸鹃崑鐔兼倶鏉堚晝纾奸弶鍫涘妽鐏忣厽銇勯幘鐟邦棈缂佺姵鐩顒€鈻庨崣銉у
    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嶉湁闁绘垼妫勯弸浣糕攽閻樺疇澹樼痪鎹愵嚙閳规垿鎮╅崣澶嬫倷缂備焦鍔栭〃濠囧蓟閿熺姴鐐婇柍杞扮劍閻忎線姊哄畷鍥ㄥ殌缂佸鎸抽崺鐐哄箣閿旇棄浜归梺鍛婄懃椤︿即骞冨▎鎴犵=濞达絾褰冩禍楣冩⒑缁嬫寧婀扮紒瀣箲缁傚秴饪伴崼鐔哄幍闁哄鐗嗘晶鐣岀矙閼姐倗妫い鎾跺仧閸╋綁鏌$仦璇测偓妤冨垝濞嗘垶宕夐柕濠庣仢閵娾晜鈷戦柛婵嗗濠€鎵磼鐎n偄鐏撮柛鈹垮灪閹棃鍩﹂埀顒勫几鎼淬劍鐓欓梺顓ㄧ畱婢ц霉绾攱瀚�

  •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㈠壊鏁婇柡宥庡幖缁愭鏌″搴′簽濞戞挸绉堕埀顒€绠嶉崕閬嵥囬婊呯焼濠㈣埖鍔曠粻褰掑级閸繂鈷旈柟顔垮亹缁辨帡鍩€椤掍胶绡€闁搞儮鏅涜ぐ鍕⒑閹肩偛鍔橀柛鏂跨Ф缁牓宕橀鐣屽幐闂佺硶鍓濆玻鍧楁儗閹烘鐓涢悘鐐插⒔閵嗘帒霉閻欏懐鐣电€规洘绮忛ˇ顔尖攽椤斿吋鍠樻慨濠冩そ瀹曨偊宕熼崹顐嵮冣攽閿涘嫬浠掔紒顔界懇閹即顢氶埀顒€顕f禒瀣垫晝闁绘棁娓规竟鏇炩攽閻愭潙鐏﹂柣鐕傜磿缁辨挸顫濋懜鐢靛幗濡炪倖鎸鹃崕鎴濐啅閵夆晜顥嗗璺侯儑缁♀偓婵犵數濮撮崐鎼侇敂椤忓棛纾奸柍褜鍓涢埀顒婄秵閸忔﹢宕戦幘鑸靛枂闁告洦鍓涢埞娑氱磽娴h櫣甯涚紒璇茬墕椤曪綁顢曢敃鈧粻鑽ょ磽娴h偂鎴濃枍閵忋倖鈷戦悹鎭掑妼濞呮劙鏌熼崙銈嗗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鍊块柨鏃堟暜閸嬫挾绮☉妯诲櫧闁活厽鐟╅弻鐔告綇妤e啯顎嶉梺绋款儏椤戝寮婚悢鐓庣鐟滃繒鏁☉銏$厱閻庯絻鍔岄埀顒侇殜閸┾偓妞ゆ巻鍋撶紒鐘茬Ч瀹曟洟鏌嗗畵銉ユ喘椤㈡稑饪伴崨顖滃姸濠电姰鍨煎▔娑㈩敄閸モ晝涓嶅Δ锝呭暞閻撴瑩鎮楅悽鐧昏绂掕閺岀喖宕橀幓鎺濅患闂佸疇顫夐崹鍧椼€佸▎鎾充紶闁告洏鍔屾禍鐐繆閵堝懎鏆炴い顐f礋閺岀喖骞戦幇闈涙缂備讲鍋撻柛鎰靛枟閻撳啴鏌涘┑鍡楊伒闁衡偓缂佹ǜ浜滈柟鎹愵潐椤忕姷绱掓潏銊﹀鞍闁瑰嘲鎳橀幃鐑芥偋閸喐鐦為梻鍌欒兌閹虫捇宕甸弽顓炵闁跨噦鎷�